这两天买回来《当我们混在上海》。看到爱不惜手的地步。
这本书,可以在上课看,上完课看,可以在教室看,也可以在宿舍看。可以在无聊的时候看,也可以在忙得要死的时候翻一翻。
当然,按照茶叶先生的逻辑,忙得要死的时候,才不会去翻一本别人写的书。
TN里面的人,一开始最喜欢,现在依然喜欢的是卢丽莉。
可是我没有想到,自己去买的第一本关于TN的书,是叶阐的。
喜欢上叶阐是一个潜移默化的过程。这和喜欢一个偶像不一样。我喜欢卫兰,是因为一听到她的声线,心就变得特别地柔软,像整个人陷入沙发那样。
但是喜欢叶阐,刚开始的时候只是觉得他比较好看,耐看,后来无聊,就逛到他的博客。看了几篇他写的日记,觉得这个人很有想法。这是小四的评价。然后再慢慢看他的漫画,渐渐喜欢上他的画风。
这个过程是相当缓慢的,就像一株植物的生长。
我喜欢了lily半年,但是还买不到她的书。但是喜欢了叶阐才一个月,就买了他的第一本书。
是不是茶叶先生所说的道理一样,人生是很不可思议。
下午的时候和他们一起去打篮球。
很久之前,我是不喜欢和自己班的人一起打的。因为他们从来不和别人打。
可是后来,我渐渐喜欢上和他们打球。也因为他们从来不和别人打。
今天下午的时候,我们人数不多。有人过来加入,我们加了一队。然后又有人过来加入,我们拒绝了。可是那些人赖着不走,好像除了打篮球,他们就没有别的事情可以干了。
于是我们发生了一点口角。
我的朋友里面有一个叫JIAN的人,他根本一点都不JIAN。他很不爽,不爽的意思就是不过瘾。每一次有人来加队,都是JIAN负责拒绝。拒绝别人的事很难说出口,但是他毫不在乎,这让我觉得温暖,觉得他就是负责驱赶老鹰的母鸡。
JIAN和一个染了头发的人吵了几句。我们不肯加,他们不肯走。最后演变成二十几个人在围着一个篮圈射球。
当时气氛有点僵硬。云斌之后说,他已经在脑海里面模拟好打架的场面。
不过我一点都不担心,因为我们人多。
后来他们继续赖着,我们只好射球。球不多,人却多,气氛也有点怪怪,每个人都不敢乱来,望着篮球框等篮球。好像一群伸直了脖子的笨鹅。
小日记写到这里吧。明天又要上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