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osted on 2008-12-10 12:20
幸福的路 阅读(98)
评论(0) 编辑 收藏
大四的时候,大学之间允许跨校选课,我们学校开了一门跟“性”有关的选修课,对面几个学校的学生都跑到我们学校来。晚上上课,大家穿得比白天还正式,正襟危坐,摊开笔记本,还有详尽的讲义在手。青春期很快就会过去的,我们的性心理问题就是在值3个学分的课上解决。
上课之前,我花5分钟走到学校南门附近吃东西,对于当时的我而言,这是最廉价而愉悦的消费。我坐在一家小餐馆的二楼,由窗口往下张望,很多次,我都看见李烈,看见时在二楼上响亮地招呼一声,他抬头,我冲他挥手,似乎这样一个简单的动作就是我们的暗号,他仰起脸,冲我微笑。
他是我的中学同学,数学课代表,每天负责收发作业,中午时分配合教师将那些作业等级是C的人留下来重做,他端着偶然性盆,缄默地坐在一边吃,等到所有人改好错题,他将作业本码得非常整齐,送去办公室给老师批阅。那时候他是个不苟言笑的男孩,不怎么爱笑,篮球打得很好。
我们直到大四的联谊会上才又见面——原来他居然就在我们大学对面的S大念书,可我居然不知道。大学那时候盛行同乡会、联谊会,男女学生们一入联谊会场所,先开始文质彬彬自我介绍,接着唱K、共舞,最后携手走出去谈心散步,所有的大概都要有一个这样必经的程序,缺了一环都不可以。
我在联谊会上唱了一首许巍的《蓝莲花》,许巍的歌适合给喜欢抒情的大一学生,是男生的歌,起调太低,容易走音。但说到走音的主要原因,是因为李烈那时正坐在我旁边要求合唱,他确实缺乏基本的乐感,一直顽强地走音。在终结时稀稀拉拉的掌声里,他一脸诚恳地告诉我,如果没有他帮我一起唱,我会丢脸丢得很可耻。
事实上,我从中学就开始坚持不懈地参加校际歌手大赛,练过6年钢琴,音准很好。我笑笑,表示谢谢,谢谢他很有风度,没让我丢脸。
二
他比从前长得更英俊舒展,深浓的眉毛,单眼皮,细长的眼睛,最好的是鼻子,挺直,在这里,很多男孩败坏在鼻子上,鼻子就像房子的大梁支不起整个局面,但李烈有非常好看的鼻子,因此上那门和“性”有关的课的时候,他坐在我旁边,我没事就研究他的鼻子。然后在白纸上画他的侧面,画完就随手丢掉。我们会在课下抛掷纸团为乐,他的笑里,泛出一种天真的感觉,我想起高中时我们一班孩子“挤麻花”的游戏,那时候,他只能远远地看着,不曾体会到简单的嬉戏的乐趣。
他不怎么爱做笔记,事后总是抄我的笔记,字迹工整一如其人。
我们的性学导师,是个满口荤段子的年轻人,授课时绘声绘色、声震屋顶,形象可爱得像流氓贱兔,长发遮住一双小眯眼,手势尤其潇洒。因为授课生动通俗易懂,深爱欢迎,听的人最后都拥挤到楼道上。
李烈似乎不怎么喜欢他,性学导师在上面口沫横飞,他在下面翻《癌病房》,有时换一本《笑傲江湖》。
课上完了,我们绕学校操场走了好几圈。也曾经绕过学校的人工湖走。里面有淹过一个殉情的女生,可是被救活了,原因是根本不深。为情自杀大概是不可能,那些都是决绝,不顾一切的人。我说的时候,做了个神往的表情,不知道什么样的人使她自杀。
天气转凉,他穿的还是那件夹克,薄薄的,里面套着黑色的长袖运动服,外套的颜色,像那种杏仁的颜色,像秋天里树叶的颜色。他的手插在衣兜里,慢慢走着,外套左边口袋里是一根细细的拉链。我曾经试过那外套,天气冷了,我试试它,大得很,他冷,于是我们一起绕着湖小跑。
按照顾例,我们分手时,他会在楼下小卖部买一罐可乐给我,可乐的滋味甜得发酸,像发了酵的爱情。他的自行车就停在我们宿舍楼下,他总是坚持送我回宿舍,那罐可乐在我手心很凉,然后他扶着我的肩膀说:“上去了,上去了——
”我跑上4楼,在宿舍门口看见小三,她居然搬了一张板凳垫在脚下看楼下分别的男男女女,这样的观望姿态十分戏剧性。
小三是我的同屋,是个凌厉泼辣的四川女孩,她喜欢评价同屋的男性朋友,也包括间或来检查我大学生活的舅舅。
她说,李烈想追你么?
我没有回应,安静地把可乐放在桌子上时,可乐罐上的水汇成细细的一股流下来,在桌子上,形成一小摊。
她又说李烈那件外套穿着显得人很精神,这是本星期以来,小三第一次赞美我的男性朋友。她靠着栏杆,懒洋洋地吐了一口烟,用手遥指下方,喂,他还没有走,还往这边看呢。
我冲他挥手,他便走了。
三
选修课结束之前需要期末考试,李烈后面没有再抄,他真实性复印了我整本笔记,那个长得像流氓贱兔、满嘴跑火车的老师,号称“杀手”,在他手下会有15%人列入不及格,然后再不厌其烦地重考,因此我们不得不小心应付。
我们对坐在S大的图书馆里,死K所有期末考试的内容。坐在他对面,我厌倦了看书,开始继续画小花脸。我们还问了彼此找工作的情况,周遭显得异常安静,只有图书馆里几只巨大的立式空调发出低低的噪音。
考试结束后,我吃过一餐接一餐的告别饭,似乎整个大四结束的夏天都是在告别里度过的。在学校门口狭小拥挤的小店吃田螺、土鸡和狗肉煲,里面的所有东西都有土腥味,室外浓阴匝地,室内一片明亮,里面聚集着就要毕业的学生,三五成群一字排开照相的,喝酒喝得泪流满面的,语不惊人死不休的,如此喧哗,使人内心隐隐不安。大白天开着日光灯,一切亮得过分,好像曝光过度的照片。
我和李烈选择了角落的地方吃了一顿告别饭,我们碰杯、握手、微笑。握手时有点像掰腕子,不服输,谁也没有先撤,是一起往后抽,却有点微微的疼,带着无可名状的懊恼。
我指指他的外套,说我很喜欢你的外套。
我们吃了很多,喝了几大扎啤酒,广州的“珠江”啤酒,酸里带点微甜,大家薄醉微醺,祝福了彼此,都微微有点感动,眼睛酸涩但还是忍住眼泪,我一直以为那是喝酒过量这后的反应,现在想想,应该不是。
他像往常一样送我到宿舍楼下,我上去时,没有回头。小三仍旧站在栏杆边张望,她告诉我,今天他站的时间比以往都长。
在宿舍那张熟悉的床上,我仰面静静躺着没有说话,也许,仅仅是对于青春,我产生了一去不返的惶惑。
四
后来的后来,我毕业了,工作了,生活仍旧继续着,无所谓好,也无所谓坏。
我们中间也有联系,似乎已经没有写信的习惯,电子邮件和短信发明之后,电话的功能似乎大大减弱,那些言语、问候似乎都变得漫不经心,言不由衷。
有一次,李烈打电话给我的时候,我正坐在出租车上。通常在我晚上加班之后,最后一班公车已经没有了,即使打车,我也要坐足45分钟的时间从我工作的地方回家,对我来说,这真是一个漫长的过程,电话响起时,听见他的声音,我问起他现在的样子。
他说:“我现在胖了,皮带松了2个扣。以前的衣服,多半都穿不下了,要买大些的了。”不知道他胖了会是什么样,眼睛呢,会不会也混浊下去,曾经平直的肩膀也许会因为发胖的缘故塌下去。
我所记得的,永远是他原先的样子:眼睛有神,身材瘦高,靠着墙的时候,他的背是挺直的。像标枪的感觉,撑起那件外套。
百无聊赖的出租车司机又开大音乐,电台DJ已经把刀郎变成了许巍,他的噪音清淡,配着木吉他声,带着无欲无求的感觉,歌唱着年少的心情,曾经的你。
那一刻,我看到玻璃窗上自己的脸,想起青春这样的字眼,我们的青春一如白驹过隙,忽然而已。那些四海为家的少年们是否找到自己的美丽新世界,那些姑娘,那些花儿,又去哪里了呢?
我想起来,他那首第一次让我走调的《蓝莲花》。如果那时,我们像所有人那样常规地进入恋爱的程序,不知会是怎样。
我不知道。
我只知道,我从他的外套里抽回我的手,在宿舍楼下客气地再见了。于是也就,没有再见,没有了后来。
但是,很久很久的后来,我还会记得,那一个瞬间:像一束小小的烟花,在夜里闪一下,最后消失了。很短暂,也很漂亮。
我们都喜欢短暂而漂亮的东西,像烟花,或者我们无法给予定义的,爱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