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希腊时期,住在雅典城内的苏格拉底是个有趣的聪明老头,他总在街上乱转,找人说话,提各种各样聪明的问题,让全城的人都觉得自己像个傻瓜,结果犯了众怒。嫉妒他的几个人知道在法庭上辩论不过他,就找了些很牵强的证据,说他犯了不敬神之罪,给他判了死刑。苏格拉底说,我虽然不同意你们的判罚,也觉得雅典现行的法律不健全,但是我尊重法庭的决定。他的学生有让他越狱逃跑的机会,他也不跑了逃命,只是坐在那吹笛子。
苏格拉底的有趣故事太多了,因为如果故事不多,就不会成为传奇。今天不讲他的故事,只是想说说他的一个教育理念。《理想国》里记载了他和别人的谈话,在谈到如何培养雅典的合格公民时,苏格拉底以他特有的说话方式,让大家相信,音乐与体育是最重要的公民教育。
音乐可以陶冶人的情操,使人的心灵慢慢变得敏感,能够感受到美的存在,并有能力欣赏到美。罗丹说世界上并不缺少美,只是缺少发现美的眼睛。这双发现美的眼睛,就是那颗能够感受到没得存在的心灵。公民有了这样的心灵,就有了人性的基础。体育可以强身健体,使身体对外界的冷暖变化变得迟钝,不易于得病,并有足够的精力与气力去工作。总的说来,音乐使人精致文雅,体育使人坚韧不拔。
公民教育的理念,是首先要培养合格的公民,其次才是培养技术型人才。一个合格的公民,身心应该是完整的,应该有完整的思想和健康的体魄,在内外兼备的基础上,才可称其为完整的人。而社会的健康,则有赖于维持文明与野蛮的平衡。太野会永远蒙昧不开,太文则会失去发展的锐气。仅仅接受体育的教育,人会变得强劲而粗野;仅仅接受音乐教育,人则会变得儒雅而柔弱。只有维持音乐与体育在教育上的平衡,培养出来的公民才会文而不弱,强而不野,粗而不俗,才能“上马狂击胡,下马草军书”,这样的人,才是一个完整的人、合格的公民。
日本作家村上春树说,迄今为止,他已经 25 次完成了马拉松, 3 次完成了铁人三项赛。他每天一般十点就躺下睡觉,早上六点起来跑步,交稿从不推迟,并且“有生以来几乎从不知隔日醉便秘肩酸为何物”。如他这般健康、多产的作家,全世界能有几个?美国的海明威,据说“强壮像头西班牙的公牛”。若是一个瘦弱的作家,即使内心再怎么丰富,也写不出《老人与海》那样大气的小说。淘过金、当过船夫、徒步走过阿拉斯加的杰克伦敦,面色黝黑,身体粗壮而结实。面色白净的赢弱书生,无论如何也写不出《野性的呼唤》。
完整的人需要完整的内心和完整的体魄。你找到唱片和跑鞋了么?
费曼说,只知道概念,相当于一无所知。他的书里多次表现出对“概念”的蔑视。他提出个说法:检验对物理概念是否了解的关键,是看能否不使用术语,就把这个物理概念解释清楚。类似的话,经济学家茅于轼老先生也说过。他说,任何深奥的经济学理论,都能在现实生活中找到原型。其实,对于深奥的物理概念来说,大多数也能在现实生活中找到类似的,可以与其比较的原型(除了少量的完全超出现实经验范畴的东西,例如相对论和量子理论)。
在《发现的乐趣》中,费曼回忆到:“我们家有《大不列颠百科全书》,我还是小孩子的时候,父亲就常常让我坐在他腿上,给我读《大不列颠百科全书》。比如说,我们读关于恐龙的部分,书上可能讲雷龙或其他什么龙,或者暴龙,书上会说:‘这家伙有25英尺高,脑袋宽6英尺,’这时父亲就停下来,说:‘我们来看看这句话是什么意思。这句话的意思是:假如它站在我们家的前院里,它是那么高,高到足以把头从窗户伸进来。不过呢,它也可能遇到点麻烦,因为它的脑袋比窗户稍微宽了点儿,要是它把头伸进来,会挤破窗户。’凡是我们读到的东西,我们都尽量把它转化成某种现实,从这里我学到一个本领----凡我所读过的内容,我总设法通过某种转换,弄明白它究竟什么意思,它到底在说什么。”
听到同样的一句话,这句话在不同人的大脑里,是以不同的方式展现的。其实思维的过程本身,人与人就有很大的差别,这就是平时所说的“思维方式的差别”。人类的大脑,到底是个什么样运作方式,它运作的机制是什么,到目前为止人类对此还说不清楚。先不管大脑的运作原理是什么,可以肯定的是,人至少有两种思维方式,即逻辑思维和形象思维。费曼的特点是,能先把纸上用文字写成的理论,转换成活生生的图形,这样,利用图形进行思考的时候,就可以避开语言的干扰,从而加快思考的准确度和速度。其实费曼并非天生具有这样的本领,他父亲的早期的形象化思维教育,对他的影响不可小视。费曼还回忆到,他11岁,或12岁时,他与一个好朋友讨论某件事,他说:“思考不过是在心里和自己说话。”他的朋友说,“哦,是吗?那你知道汽车内部机轴的奇怪形吧,你在和自己说话时,是怎么描述它的?”费曼回忆到,从那以后,他开始得知,思考可以是说话,也可以是画面。
费曼的特点是敢于做相关的联想,善于把理论形象化,变成可以感觉到的活生生的东西,而这对于深刻理解抽象的理论,有很大的帮助。有人说,学物理的人要有聪明的大脑,但是人们没有说清楚,“聪明”究竟是一种什么样的大脑能力。从费曼的角度来看,发达的形象化思维,算是其中的一种。不过,并不是说“聪明”,就意味着形象思维能力发达,例如大圣贤罗素,他早年曾尝试着在卡文迪许实验室工作,结果实验做的一塌糊涂,最后发现自己不是搞物理的料,还是回头去倒腾数学了。但他在数学上的贡献,可是开创性的。你不能说罗素不聪明,他只是形象思维不够发达,但他的逻辑思维能力超级强,30岁就写出了把数学用逻辑来解释的巨著《数学原理》。看来,“聪明”这个词,实在是个模糊不清的词。
听一个作家和一个画家一起谈话,会发现他们说话风格的差别,因为他们各自擅长的方式去理解现实。朱德庸漫画的中的人物对白,估计只有他那样的思维天马行空的家伙才能设计出来。所以,如果你想拓展自己的思维,希望看到一个与之前不同的世界,想问题的时候,就尝试着用不同的思维方式吧。
摘要: Beatles---
《
Ob-La-Di,Ob-La-Da
》诞生记
下面的英文出自
www.beatlesbible.com
...
阅读全文
摘要: 下面的大段英文是从beatlesbible上摘过来的,《Hey Jude》的来龙去脉,有兴趣的朋友可以慢慢看。觉得有意思的是:1.这首歌是Paul在开车时打的腹稿,Paul边想着新旋律新歌词,边开车,一心二用也够危险的。不过那是在1968年的英格兰,路上车肯定很少,不像现在。(Paul当时开的可是阿斯顿马丁啊~)2.在最终录音时,Ringo Star跑去上厕所,录音已经开始好一会了,他才匆匆赶回来...
阅读全文
为什么要读小说?
对成年人来说,读小说、理解小说是满足精神需要的一种手段,一次内心世界的旅行。
对青年人来讲,他们可以在小说中了解到未曾接触过、体验过的世界,并能因此增加自己的人生经验。
在好的小说中,某些能与你产生强烈共鸣的精确的文字描写,能描绘连你自己也无法清晰表达的内心情感、感受、感触、感觉,使你从别人的笔下发现、了解真实的自己。即使你的内心一直在改变,你也能学会描述、并理解自己变化的心灵。对内心世界有了确切的认识、把握,便可独自解决很多内在的问题。
有些好的小说,是作者一生心血的积累,他们把自己的一生,都倾注到一部小说中去。这样的小说,最精彩、最真实,往往也最精炼、最简洁。阅读这样的小说,能产生最强烈的快感。如杜拉斯的《情人》、王小波的《黄金时代》,都是前后写了十几年,几十易其稿。
现代信息社会,为什么要读小说?或者可以这样问:读小说,有什么实际的意义?能带来什么好处?
小说中的文字不是图像,其对内心、场景的文字描述,更为详细,具体、有更多的细节,因而留有充分的想象空间,而想象是文明进步的首要条件。图像不需要想象,忠实的客观再现事实即可。所以读图会使人类头脑萎缩。这就是我们要读小说,读书的根本原因。
“据说人类开始进入读图时代,这是很可怕的行为,会让人类进步的脚步就此终止,甚至倒退。”
摘要: 终于觉得自己可以写一写王小波了。
梁晓声曾说,他可以模仿许多中国作家的文风,唯独王小波,他模仿不来。李银河也说起,小波最难能可贵之处,便是形成了自己独特的写作风格,能让人一眼便看出,这些文字,是出自他之手。
...
阅读全文
当人们问起苹果公司的乔布斯(Steven Jobs),他和微软的比尔(Bill Gates)之间的关系时,他回答说:“我们有着比前方延伸的道路更加漫长的回忆”。乔布斯的回答,来自披头士的《two of us》中的歌词: You and I have memories, longer than the road that stretches out ahead.
没有人能说清楚,在1981年12月8日的曼哈顿,如果没有人听到那个让世界震耳欲聋的枪声,beatles在今天的影响是否会更大。但不可否认的是,在列侬离去之前,beatles的音乐早已登上世界的摇滚之巅。
五、六十岁老一辈人说,他们喜欢披头士,是因为,一听到那些熟悉的旋律,就会想起六、七十年代。在那段日子,全世界的年轻人都在奋斗,令人怀念,在那些音乐里,能听出他们曾经的过去。在美国,一些四、五十岁的医师,在给病人动手术时,时常会把beatles的唱片放入留声机。
在乐队解散前的9年时间里(1961--1969),beatles写出了约250首歌,平均每个月写出两到三首。在这250首歌曲中,有27首曾登上排行榜首位。对于需要不断去参加巡回演出的乐队来说,这是个几近疯狂的创作效率。乐队的精神领袖列侬,从小便知如何将每一分钟用有意义的事情去填满,而他写出的歌词,不是令人拍手称赞,就是令评论家绞尽脑汁细细揣摩;左手持琴的保罗是个音乐全才,会钢琴、贝斯、吉他、架子鼓(天知道他还会些什么别的),他有无语伦比的创造性和对旋律的精确把握(在乐队刚组建不久,去德国慕尼黑的酒吧演出前,乐队发现他们的贝斯断了一根弦。在大家不知怎么办时,保罗从一架旧钢琴里,卸了一根弦,装到了贝斯上),听到他写出的旋律,有时会让你不知所措。
你无法从披头士的音乐中听出无病呻吟的爱情,甚至无法听出悲伤。他们就像四个大孩子,放情的在旋律中奔跑,从眼前的一切中发现快乐。你或许不能说他们的音乐都是积极的,但可以说,他们从来不会、或者不懂得去创作消极的音乐。即使列侬为纪念死去的好友Stuart Scucliffe,在《In my life》中唱出:"With lovers and friends I still can recall, some are dead and some are living", 你虽然能清楚的从列侬的歌声里感受到他对好友的无尽思念,但你却无法从歌声中听到他的泪水。他们就是这样的大孩子,把过去的事情抛在脑后,永远不停地奔跑,向着前方。
如果没有出类拔萃的音乐和独树一帜的个性,披头士在60年代中期很难引发轰动。不止如此,披头士的经纪人爱泼斯坦(Epstein)不但把流行文化看作一门生意,更在客观操作中将其实现---他雇一些女高中生在披头士的演唱会上尖叫来造势,故意搞出些事端来招徕媒体,从唱片工业角度来讲,这些事绝对是划时代的。如今经纪人时代的娱乐界,是“Having news is good news”,40年前的爱泼斯坦便深谙此道。除去爱泼斯坦的客观操作,舞台上的披头士则有着无穷的魅力。即使以今天挑剔的眼光去看40年前的那些影像资料,你也无法抗拒披头士在舞台上散发出的年轻活力。有资深评论员说,看滚石乐队的演出能让你兴奋,而披头士则有让人疯狂的能力。
披头士的可贵之处,在于他们不仅只在舞台上唱出自己的年轻,从小酒吧一路唱出来的他们,还懂得社会的贫富差距与命运的不公。在披头士早年的一次有皇室成员亲临的现场演出中,在演唱最后一首《Twist and Shout》之前,列侬走上前,在麦克风前幽默地说:“for the last song I like to say, to the people of cheap seat, clap your hands, and the rest just rock your jewellery”(坐在后排便宜座位上的观众,请你们鼓掌,其余的先生女士,请敲击你们的珠宝),随即全场开怀大笑。从小饱经世事沧桑的列侬的出色之处在于,他能够将自己愤世嫉俗的观念,以不伤害他人感情的方式表达出来,并得到大家的支持。多年后,经过不断的沉淀与思考,列侬终于达到了更高的境界,创作了许多以反战、人类和平为主题的歌曲。
最有反叛精神的列侬已经离开了,如今只剩下保罗还活跃在乐坛上,年迈的他依旧创作力不减,成为现今世界乐坛最重量级的人物。保罗在演唱会上经常会唱起他们曾经的歌,他们的音乐和故事,已经成为一个时代的标志,永远地书写在现代音乐的历史中。
如果你去了英国的利物浦,除了要去安菲尔德球场看激情洋溢的杰拉德,别忘了再去拜访那个Beatles早期曾在里面演唱的地下小酒吧,因为,那里有现代摇滚乐最初的灵魂。
摘要: 在史学家看来,古希腊时期是个堪称神奇的历史时期。在古希腊时期到来之前,构成文明的大部分东西已经在埃及和美索不达米亚(刘注:也就是现在的伊拉克一带)存在了好几千年,又从那里传到了四邻的国家。但是其中始终缺少某种要素,直到希腊人的出现,才把这种要素提炼了出来。这种要素是什么呢?用今天的话来讲,大概可以称其为“智性”。古希腊人首创了数学、科学和哲学。他们最先写出了有别于纯粹便年表的历史书,他们自由地思考...
阅读全文
摘要: 一段回忆:
7年前,我正在上大学,浑浑噩噩混日子。2001年9月12日,在早晨的英语课上,老师用英文说起了911事件----她有听VOA的习惯,。我隐约听到了几个熟悉的词,“terrorist”、“twin tower”、“collapse”,此时我开始担心在那边工作的表姐。下课后立即打电话给姨妈,姨妈说没事。午餐时间,和往常一样,和同学一起去...
阅读全文
什么是幸福?这是个无比庞大的问题。恐怕没有人能“幸福”的精确定义,但这不应该成为人们不去讨论它的理由。
罗素《西方哲学史》的译者何兆武老先生,是个豁达而通透的老人,今年已经87岁。在一本关于他的回忆录《上学记》中,提起到自己在很年轻时便开始思索这个问题。在西南联大和好友王浩在讨论这个问题时,王浩说起过:“人是为幸福而生的,而不是为不幸而生。幸福不应该是pleasure,而应该是happiness,pleasure指官能的或物质的享受,而幸福归根到底还包括精神上的,或思想意识上的一种状态。”何兆武补充说:“简单的信仰也不能等同于幸福,因为它没有经历批判的洗练,不免流入一种盲目或自欺,只能是沦为愚夫愚妇的说法。”
在《上学记》的另一处,何老先生又提起“幸福”这个话题。他说:“幸福的条件有两个,一个是你必须觉得个人前途是光明的、美好的,可是这又非常模糊、非常朦胧,并不一定是什么明确的目标。另一方面,整个社会的前景,也必须是一天比一天更加美好,如果社会整体在腐败下去,个人是不可能真正幸福的”。也就是说,个人的幸福和整个社会的幸福是密切相关的。
大圣贤罗素写过一本好书---《The Conquest of Happiness》,中文译作《幸福之路》。罗素在书中表现出来的想法,和何兆武老先生很相像。罗素也不认为过于激烈的感官上的享受、刺激、兴奋是真正的幸福,他说“过度的兴奋不仅有害于健康,而且会使对各种快乐的欣赏能力变得脆弱,使得广泛的机体满足为兴奋所代替,智慧被机灵所代替,美感被惊诧所代替”,“兴奋过于充足的生活会使人筋疲力尽”。罗素强调过一种理智、平衡、智性的生活,他并不完全反对兴奋,“一定的兴奋对身心是有益的,但是,同一切事物一样,问题在数量上。数量太少会引起人强烈的渴望,数量太多则使人疲惫不堪。要使生活变得幸福,一定量的厌烦忍受力是必要的。一切伟大的著作都有令人生厌的章节,一切伟人的生活都有无聊乏味的时候。”他说:“那种一方面令人兴奋,一方面又不需要付出体力代价的娱乐活动,如看戏,越少越好。从根本上说,这种兴奋犹如毒品,兴奋越多,追求兴奋的欲望也越强。”
罗素还认为,要获得真正的幸福,需获得一种向外的世界观。过分对自我的关注,不可能导致进取性的活动,这反倒有可能促使一个人去记日记,成为一个僧侣,还会导致过分的自恋,或是成为夸大狂。而一个心灵向外的人,兴趣越广泛,所拥有的快乐机会就越多。“生命是短暂的,我们不可能事事都感兴趣,但对尽可能多的食物感兴趣总是一件好事,这些食物能令我们的岁月变得充实圆满。我们都容易患内省者的弊病,世界向他呈现出万千姿态,他却把自己的思想专注于内心的空虚。我们前往别把内省者的忧郁看得过高。”
“一个人,如果能凭借一些真正的兴趣而忘记自己的烦恼,那么当他漫步回到一个无关个人的世界时,一定会发现自己觅得了平衡与宁静,使他能用最好的方法去对付自己的烦恼,同时得到真正的幸福。”
罗素的另一观点是,人应该顺乎自然,只要他自发的兴趣爱好不是反社会的,就应该让他们自然的表现出来。他说:“幸福的本质在于,我们的生活方式是出于自己心底的冲动,而不是出于偶然性的兴致以及那些偶然成为我们邻居、甚至亲友的愿望。”
他还强调个人与周围心灵环境的和谐。他说:“只要有可能,那些发现自己与周围环境不相适应的年轻人,在选择自己的职业时,应该努力选择一种能给他们寻找志同道合的伙伴提供机会的工作,哪怕这种选择会给自己的收入带来损失。”我们平时常说“物以类聚,人以群分”,而罗素则认为,人应该主动去寻找属于自己的社会空间。
在幸福的最高层次上,罗素认为,应属于创造性的劳动,并应有对劳动对象的真正的兴趣。他说,“从一种建设性的工作中获得的满足,是生活能够提供的最大快乐。”对此,王小波也有相同观点,并有精辟见解,在他的杂文《思维的乐趣》中,他说:“了解先辈科学家的杰出智力,如同和一位高明的棋手下棋,虽然自己总被击败,但也有机会领略妙招。某些单调机械的行为,比如吃、排泄、性交,也能带来快感,但因为过于简单,不能和这样的快乐相比。”
不幸福的人,在很大程度上,是由于对世界的错误看法、错误的伦理观、错误的生活习惯所引起的。
幸福的获得,需要一些经验和感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