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欢这个电影,喜欢它所刻画的细腻情感:暖暖的亲情,朴素的爱情,对工作的感情,还有隐藏的友情。一丝一丝的拨动着心弦。
儿子接父亲的班,做了乡邮员,第一次走邮路,父亲不放心,陪着他去。在这一路上,儿子比以往更多的了解了父亲,也更清楚的明白了乡邮员工作的意义和困难,父子俩的感情也随着路一步步的加深。儿子没喊过一声爸,即使父亲“丢失”时,他焦急的回去寻找,可始终开不了口喊一声“爸”。但是这种隔阂随着他们的交谈一点一点的消失。过河的时候,儿子说:你就享受一回吧。然后把父亲背过了河。父亲在儿子背上,想起以前儿子在自己肩上的情景,知道儿子已经长大成人了,他欣慰的哭了。到了对岸,父亲抚摸着儿子宽厚的肩膀,当儿子察觉,他又转过头去,不让儿子看到自己的眼泪。这一刻,我的眼泪也差点掉下来。烤完火,儿子说:爸,咱走吧。父亲高兴的对狗说:你听见了吗?他叫我爸了。我相信这时候是父亲一生中最高兴的时刻。
和那个女孩的相遇,让父亲想起了以前自己和母亲的情景。不是轰轰烈烈的爱情,没有海枯石烂的誓言,只要一个相遇,那就是共度一生的红线。其实爱本来就不需要惊天动地,只要两个人有感觉,快乐平安的过一辈子,不是比什么都幸福么?只是儿子知道姑娘的根在山里,他不想姑娘象自己母亲一样,出去后一辈子想着山里,终于放弃了这段根本没有开始的爱情。
山里的邮路,行走困难,来回一趟得好几天。父亲就这样走了几十年,他对乡邮员这个工作的感情,早已超出了责任的范围。被风吹走了几封信,他不顾自己的腿病,飞跑着去追,即使摔在地上。当狗把最后一封信叨回来时,他才露出笑容,因为他知道,这是山里人与外面联系的唯一途径。还有冒充五婆的孙子给她写信寄钱,这都让儿子明白了肩上担子的重要性。最后儿子坚决的背上了邮包,父亲知道儿子爱上了这个工作。
开始出门时儿子叮嘱母亲有事去找自己的朋友,最后告诉父亲说田里的活交给了朋友去干,要父亲答应自己不下水,这两处表现了那非比寻常的友谊。
喜欢这里面的风景,山,水,森林,让人心旷神怡;喜欢那条狗,有灵性,听话;最喜欢放纸飞机的那个镜头,觉得自己的心也随着飞机在空中翱翔,那一刻思想是纯净的。
滕汝骏表演的好,刘烨也不错,女孩是陈好扮演的,漂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