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爱






我的背景图画是某个很安静的夜晚一个人慢慢画出来的,我喜欢那个小人儿,他叫小王子。他安然的寻找,寻找对玫瑰花的爱,当然是他星球上的他的玫瑰花了。他有麦田色彩的金发,他有柔软的心,他懂得责任,这个连我也不知道到底是什么的好。

 

而颜色是我选的,安静的蓝。我请MRCHE帮我P的图片,很感激他的,图片做了我最长时间的背景,我喜欢它,很喜欢,然后讨厌别人说它坏话,当然其实即使说了我也不在乎。因为在我眼里它美好无比。

 

你可以在某个地方找到你喜欢的图片作为背景什么的,但是我想用时间给自己一个特别,于是它就是。后来的后来我还想用自己拙劣的画笔给我喜欢的人一些特别,于是花了时间给朋友画了背景什么的。

 

很早以前就有人说,我爱做吃力不讨好的事情。比如在某个地方用一下午去听别人讲故事什么的;摸出笔画画什么的。我愿意,是的,我愿意的,关你P事啊。

 

好了,就我的板子就说这些了。恩,我今天又喝了草本薄荷的茶了,味道清甜,有股不是很多人喜欢的中药味道。恩,我很想什么时候去买株薄荷去养养了。那种散发清凉气息的植物,真好,真绿。

 

 

 

昨晚看 迷失,看忘记时间了,我的电话按了震动,所以我妈打了3遍电话,到23点多,我都没看到,快1点时候要睡觉去翻包包,才看到,就不敢关机睡觉,知道明早她一定会很早打电话来找我的。

 

果然清早都还在睡觉,我的电话里铃声,我小侄女的大笑开始了,我按了接了,妈妈开始问我六级考的怎么样?其实我完全眼睛都睁不开,就说话。挂了电话去刷牙洗脸,上课。去超市买了鬼脸嘟嘟的巧克力饼干,一边吃一边过去。

 

对,你不能看.我回答别人的问话,虽然我带着耳机。这个穿着白色棉衣,棕色绣大红蜻蜓裤子,大红绣花鞋的古怪女生写东西的时候最讨厌别人看她了。我还讨厌夏天人身上有不洁的味道了。

 

 

 

我前天去图书馆,临走9点多,拿了手边的《简爱》,我都不知道自己看了多少遍了。我最喜欢结尾的失而复得,但是本身是喜欢崭新的东西的。我记得以前有人看我的手,告诉我以后找个温厚固执的人会幸福些。我觉得找个了解我的会幸福些倒是真的。

 

我喜欢《简爱》,并且不厌其烦的一直看,并不是它是名著什么的,而是看到里面的文字,感觉自己也在里面呼吸。那些美丽的田园,花草。和《飘》里面写美国南部的风光不一样,后来看了电影也没法再现书里的辽阔和壮丽,语言在大自然面前是无力的,但是重现书里的风光,大自然同样苍白,只有去想。

 

喜欢看的书很多,有的需要放平等去看,有的需要给予一点注意就好,有的只需要添加自己的知识,而有的像有魔法的镜子,里面的天地需要你走进去看的。而需要我走进去的书那么少,很难得去遇到,一旦遇到,我希望可以能来来回回多次。也许就像喜欢一个人,希望可以多看几眼,用手去TOUCH。感知是美好的体验。

 

 

 

我在那里买了一只熊,因为我觉得它躺在那里的样子很孤单,真的。我把他放在我另外一个包上了。

 

我买过3只熊,别人送了2只,我都挂在书包上,不过陆续掉了3只,现在只有2个了。其他的大概去陪别人了。哈哈。大一的时候上马经课,他拉着我书包上的熊说,真可爱。呵呵,然后咧嘴笑了。花都开了一样的笑。等我再看到这个少年,他已经离我很远了,虽然我在车头,他在车尾,以前我们中间隔了1个人,后来的现在是隔了很多年,而中间又有多少人谁知道呢?

 

我挺怀恋他开启的那个美丽秋天。可是如果让过去可以选择重来,即使不要任何代价,我也不会愿意,除了我希望父亲可以回来以外,我愿意所有的一切照旧。我喜欢新的东西,它们即使面目可憎也是在后来,开始的时候一切都可亲。而既然已经是后来就没什么好计较的了。人生若只如初见,互不相扰。

 

老师说VCR里面的我如果可以多点表情就好了,我一眼就可以看到里面的倔强。事情严重的时候我不大爱笑。就像我在乎的东西我总是措手不及一样。

 

我越来越喜欢书里的庄园,田园,马,草,庄稼,红色富饶的土地,或者热带的植物,大量水果,炽烈的阳光,白日那么长。

 

夕阳过来时候,我躺在长椅上,念书里的美好景象,钢琴声就那样肆意流淌,灵活的手指,高低强弱,来来回回。所有的物体都笼罩着安然,时间挂在窗台上…..

 

耳朵里,林忆莲 玩伴。满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