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金难买我喜欢
我换了新曲子,是 南方。我灰常喜欢这个曲子,灰常喜欢,我相信大多数人会喜欢的,因为是个讨人喜欢的曲子和声音。
千金难买我喜欢.这个是我的版权,呵呵,我经常臭美说给自己听,说给朋友听。嘿嘿,没想到朋友也学会了,今天在我对她的 败家购买的某物 表示不屑的时候,她扔给我一个后背,说了这句话,才发觉这是个顶好的搪塞。呵呵。
今天一起去败家,面对丁同学来了,我们不由自主的去逛街,下雨天,很小的雨打在脸上,很惬意,后来雨变大了,就有些狼狈了。恩,买了两个深色的线衫,我一向喜欢线衫,很喜欢,喜欢秋天穿线衫,没有夏天的汗,清爽的光滑的皮肤在衣服里面跑来跑去。
去接丁同学的路上,汽车里,旁边居然坐一个灰常有款的男生,不过也许不是,因为我眼镜不见后,我眼睛经常不听使唤了,看人眼神不是特别好,但是这么近,应该也还好。让我一早上去接丁同学心情都很愉悦。
恩,要说在火车站,我看到一个很干净的先生,拉一条我看过算是有头脸的狗狗,但是我关于动物的知识特别缺乏,所以不知道名字。但是我知道那条狗不是一一般的小狗,屁股后面的裤兜里斜插一朵玫瑰。所以我就很注意他,下雨的车站,很多人都焦躁不安,他一直很耐心安静的打伞站在站口等待,我没事就扫扫周围,放空,然后看眼他,老盯着人看很不礼貌的,这个我知道。他的样子很秀气,不很老,或者说比我大5岁内,不高,也就和我差不多。
大门开了,我靠近站口等丁同学,眼睛一直在看先生等待的人,只是很想知道他等的人。后来的后来随着缓慢的丁同学夹在人流里出来,我也看到他等的爱人,黄色头发,看到他羞涩的笑,带着欣喜的眼睛去接她的包包,他的小狗卖力的抱女主人的腿,退在人群外来,他突然想起后面的那支花来,其实在他去接包转头带她走时,花已经被她看到了,呵呵,大概。后面的我就不那么知道了。呵呵。
我喜欢这个镜头到这里结束了。自己觉得很心动。才发觉我的眼睛也不是那么近视嘛,呵呵。我很少叫谁,先生,大概觉得没谁可以和这个称呼相配,恩,算第一个。记号个。我老说,男的,女的,不文明的,不雅观的,可是我喜欢,谁叫千金难买我喜欢了。这次我也喜欢叫他,先生,不那么造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