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6月23日的南方都市报报导:在国际禁毒日来临之际,广州增城新塘镇开展了一系列隆重的禁毒宣传活动。除了公安机关建立吸毒人员“黑名单”外,很多村落还取消有吸毒者家庭的分红。
看了这个消息我觉得很惊讶,难道这种近乎愚蠢和专制的行为也可以当作先进事例来报导吗?好在,南方都市报并没有对此举表示赞同,相反还发表了某律师的意见,认为这种行为值得商榷。然而,这种政策能够得到实施,还是让人对中国目前的民主制度表示担忧。这种所谓的“家有吸毒者,全家没分红”的措施,跟古代的连坐制度有什么区别,其本质也就相同于至高无上的皇帝惩罚某大臣的诛九族。在中国民主建设这么多年以后,这种事情还会发生,实在是令人震惊。这些吸毒者大部分都是成年人,具有独立的民事行为能力,其家人无须因为他的行为承当责任。而如果村委会因为其吸毒行为而取消家里其他人的分红,也就剥夺了这些无辜者获得分红的权利。而村委会是没有权力作出这样的决定的,可以说侵犯了他们的人权。
且不论村委会的出发点是如何,草率的作出这样的决定(我希望他们是草率而非经过深思熟虑的),本身就是很愚蠢的行为。我并是学法律的,不知道这种行为是否违法,但是我可以确定的是,这种行为至少是不利于中国的民主建设和对公民人权的维护的。再联想到前段时间,某城市领导为了市容好看,为了政绩,决定在该市取消所有小摊。于是,那些靠着摆个小摊卖点番薯卖点水果,卖几份报纸杂志为生的人们,因为这些政府官员们伟大而美好的设想,从此失去生计。即使在二十一世纪的今天,欧美很多发达的城市,都没有作出这样的举动,何况这个相对落后的城市呢?这些城市之所以没有取消小摊,是因为他们知道只要合理的引导和规范,这些小摊并不会成为影响市容的原因,相反有可能成为一道风景线。另外,他们当然懂得这样的措施会对许多贫困的人造成极大的影响。要是在美国,或许这样的措施早就被市民们批判的一无是处,他们甚至会上街游行来表示反对,向政府施压。只有在目前的中国,人民和某些地方政府都缺乏这样的意识,这种关注人权的意识。于是才会发生这种取消全家分红、取消城市小摊的举动。
然而,我们口口声声说要建设和谐社会,和谐社会并不是一句空话,也不是几次发言、几份文件就能够实现的。这需要政府和人民共同努力才能完成。和谐社会必将是尊重人权的社会,和谐社会必定是关爱人民的社会,我们希望,这种草率而愚蠢的行为能够早日消失,并且希望当局者在制定他们的宏伟计划的时候,能够在谨慎一点。
以上言论,是骆驼所言,和博客生活无关。
posted on 2007-06-29 01: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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