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osted on 2005-10-03 01:39
我们在这个世界上终究会变成孤儿! 阅读(1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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聆听..
刚才去了某女人的BOLG上了,介绍下她的身份。
是我现男友曾经的出轨对象,虽然他们再一起只有三个月不到,但是她还是以这个身份出现在了我的地盘。
期间有加Q,本来还说能做朋友的,突然她方向大转,自己对我的文字对号入坐,还直接来说我,我才知道她为什么那样。
其实如一开始表现的真诚,到后来却是这样,那我宁愿没有认识过你。
我不明白你对我一直的贬低是何意,但如果你觉得这样能减少你的痛苦,我会视而不见。也能够原谅那种无聊的幼稚游戏。
其实我一直舍不得对女人说重话,因为同知女人的苦,但是,我告诉你,你把我惹毛了,连最后一点对你的尊重都消失无踪。
像你这种人不值得任何人的同情,不值得可怜。
让我看轻了你。
继续你无聊的以为,如果你还觉得我在偷你的文字,那你就继续,毫无疑问,你的鬼话也只有你的那些那些会去信了。
爱信就信。爱怎么想就怎么想。都说了,听者听之,信者信之,我又不会疼。
还有,除非指出来说你的,麻烦你不要再对号入坐了。可悲的女人。
我说的人是你不认识的,OK?!
浪费我的时间说这个。睡觉去。
顺带提一句:我拥有的东西,你一辈子拥有不了。而你有的东西。都在我的身边了。
借用的。
就是昨天TMD火大看到的。鬼知道你说谁。爱说谁说谁去。反正你经常在说。也不是一天两天了。谁甩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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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na不生气了,不要管她怎么说拉,很多人就这样的
我也不知道昨天怎么了,突然憋不住了。你说女人何苦为难女人呢?!
是啊!女人何苦为难女人呢?有这么首歌的呢!你的背景音乐是<你的香气>吧?我一哥也很很喜欢的.听我说,对这种无聊的女人,你就要当她是空气.她一个人发疯久了无聊了,就停了.呵呵~为这种人火大是没必要的.伤身体啊!
是啊,就是去泡泡那偷的啦。觉得不错啊,是啊,也许我该试着沉默。冷静。不能再这么冲动了。
咳...我说嘛..怎么我博客已经关了,不应该有声音的了啊...没想到是你"偷"的啊..哈哈...我准备换歌了...欢迎再次盗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