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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点:     范跑跑”岂能与“郭跳跳”相提并论?

这世界总是有很多耐人寻味的事情:跑出一个“范跑跑”,又跳出一个“郭跳跳”。

  “范跑跑”闻名中外,是因为他的跑,在“5·12”汶川大地震中,他没有来得及顾及学生,自己一人先跑出了教室,并在博客中说明自己并无内疚之感,被网友们称为“范跑跑”。

  而“郭跳跳”是这几天才成为网友热议的焦点。在6月7日凤凰卫视《一虎一席谈》节目中,范美忠就自己“先跑事件”与节目嘉宾展开辩论,作为观点对立方的郭松民多次“跳”出来用“无耻”、“畜牲”、“杂种”之类的字眼对范美忠进行了辱骂,情绪异常激动,中途甚至一度愤怒离场,事后被网友冠以“郭跳跳”、“郭道德”之类的绰号。(2008年6月10日《新快报》)

  这个节目我自始自终地看完了一篇,重播时还看了一篇,为啥?我想从他们的辩论中寻找着什么?可是没有,因为他们的辩论在重复着以前的观点,没有新意,也没有谈到要害处。其实对于范美忠在地震中不顾学生而逃跑,这是一个无可争议的话题。范美忠逃跑不仅仅是一个道德问题,而是职责和法律问题。“你既然选择了老师这个职业,你就没有权力选择逃跑。”这是我当教师的妻子说的。她给我讲了这样一件事,前年台湾海发生地震,她的学校有余震,老师们立即组织学生疏散,除了一位老师跑了(后被学校开除),全都坚守职责。她说家长把未成年的孩子送往学校,学校成了监护人,而在场的教师是第一监护人。如果学校在学生疏散时发生踩踏事故,学校和老师都必须负刑事责任。所以,学校毫不留情地把那位老师开除了。正因为此,我对“范跑跑”的狡辩是唾弃的。

  “范跑跑”是个法盲,那些为“范跑跑”辩护的人同样是个法盲。《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三十二条同样规定,教师要“忠诚于人民的教育事业”。而《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第五十五条的规定:“地震、洪水、泥石流、台风等自然灾害和重大治安、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学校应当启动应急预案,及时组织教职工参与抢险、救助和防护,保障学生身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记得有位武警军官曾对震灾中偷东西的小偷说:你们赶上了好时代,要是在唐山地震,你们就是就地枪毙!于是有网友说,“范跑跑”先生,你也赶上了一个好时代,要是在唐山地震,你这样的逃跑和这样的发言,恐怕也会就地枪毙的。

  一些网友还说,如果在“范跑跑”与“郭跳跳”中为孩子挑选老师,我会挑选“范跑跑”,我认为这是违心的说法,是站着说话不腰痛。假如你的孩子在学校(由于余震)发生事故受伤或者死亡,你不会起诉学校和老师,那就是真心话。然而,至今我还没有看到过这样的家长。

  说郭松民是“郭跳跳”也好,“郭道德”也好,我都认为不错。郭松民年轻时是一个飞行员,跳(伞)曾是他的职责。据“郭道德”的朋友说,他是个理想主义者,也是个道德的守护者,既然如此,他的愤怒是真情的,他的骂是在表达一种立场。尽管我也不赞同“郭跳跳”的骂人方式,但凤凰卫视《一虎一席谈》难道要的不就是这种效果吗?

  我在《这是一个“汉奸”泛滥的年代》就阐述了一种观点:“骂人也是一种立场。”我们应习惯于一个多元化世界,要学会习惯于形形色色的人,学会用和平的手段争论,学会在和平的气氛中和意见不同的人和平相处。有争论并不是什么坏事。社会应该容许存在意见不一致的人,这样社会才能进步。

  在我看来,“范跑跑”和“郭跳跳”是不能相提并论的,他们的人格和品德都有着质的区别。郭松民曾是一位军人,军人把逃跑当作是最大的耻辱,如果他是一位老师,可以说他是决不会逃跑,对于他骂“范跑跑”也是可以理解的,何况又不是郭松民一个人在骂,“范跑跑”的行为是千人所指,万人唾骂。请问“范跑跑”不顾学生的安危逃跑,还在网络上“炫耀”,不是无耻又是什么?


 

观点:宁选“范跑跑”,不要“郭跳跳”

     来源:金羊网

     在6月7日凤凰卫视《一虎一席谈》节目中,范美忠就自己“先跑事件”与节目嘉宾展开辩论,作为观点对立方的郭松民用
“无耻”、“畜牲”、“杂种”之类的字眼对范美忠进行了辱骂,情绪异常激动,中途甚至一度愤怒离场,事后被网友冠以

  “郭跳跳”、“郭道德”之类的绰号。(6月10日《新快报》)

  不能不说,以中国社会的“道德代言人”自居的郭松民先生在这场电视辩论会上的表现显得滑稽而可笑,极具漫画色彩。笔者愿意相信他的愤怒是真诚的,也尊重他的道德观,却仍然无法确定——当他身处范美忠“先跑”时的情境中时,会不会表现得象他自己宣扬的那么“崇高”。或许,他可能会比范美忠跑得更快罢!只是在事后,他绝对没有勇气将自己的 “先跑”在博客上披露出来,甚至,他还有可能仍然在博客上高喊他的道德口号。尽管“郭跳跳”自认为“具备了某种稀缺的品质”,但是,对于网友“浪漫的老虎”提出的问题,即愿意选“范跑跑”还是“郭跳跳”作为自己儿子的老师,笔者还是会毫不犹豫地回答:选“范跑跑”,绝对不选“郭跳跳”。

  首先,我希望自己的儿子学会尊重别人——甚至尊重自己的敌人。俗话说,“敝帚自珍”,坚持自己的信念或观点是正确的,这不能不说是人之常情;然而,若将自认为正确的东西强加到别人的身上去,可就有点不妙了。“郭跳跳”可以不认同范美忠的观点,但是,以非理性的谩骂代替理性的辩论,在电视上以“无耻”、“畜牲”、“杂种”等字眼对范进行恶毒的人身攻击,不管“郭跳跳”怎么以道德或正义的化身自命,都很难说这种行为是“道德”的或“正义”的。有理不在言高,搞得脸红脖子粗或 “气急败坏”地大声嚷嚷并不就表示道理就站在自己的一边——“郭跳跳”的“过激反应”除了暴露了自身的修养有所欠缺之外,在一定程度也说明了他所宣扬的“道德”和“正义”本身就是不堪一击的“纸上谈兵”。

  其次,我希望自己的儿子做个理性的人,能够直面自身的所谓 “阴暗面”;而且,对于任何问题,如果没有经过自己的头脑的认真思考,不要轻易地接受或拒绝——尤其对那些外表很能迷惑人的诸如“崇高”、“伟大”、“正义”、“美德”之类的货色要保持高度的警惕。假如“郭跳跳”之类的人作了我儿子的老师,我儿子要受到他专横与粗暴的“道德绑架”且不说,万一将他那不着边际的道德空谈信以为真,变得神神道道的,以“道德”或“正义”的化身自居,整天想着做“英雄”或“烈士”,害了自己且不说,更有可能成为社会的“公害”,真可谓“害莫大矣”!   

  再次,我希望自己的儿子成为一个自立的人,不要将自己的命运寄托在别人的“道德”或“利他”之上。自然,社会的正常运转离不开人与人之间的互助,但别人却并没有帮助你的义务;因此,别人帮了你固然应该心存感激,但却不能因为别人没有帮你而谴责甚至谩骂别人,或者认为别人“不道德”。每个人都应该为自己的行为与生命负责,任何一个健全的社会,任何一位称职的家长或老师,都应该从小就培养孩童形成这种健全的自我责任意识,并为孩童搭建一个实践这种自我责任意识的教育平台与社会平台,否则,长大之后,他们有可能成为在肉体上与精神上依赖别人的“寄生虫”。   

  此外,我希望自己的儿子做一个表里如一的人,对于自己做不到的事情,不要苛求别人,也不要随意向别人作出承诺。作为真正的人,应该摆好自己的位置,要把自己当成人来看,不要将自己当成“神”或“救世主”。任何人都有他的弱点和局限性,根本没有必要忌讳这一点,更没有必要装模作样,将自己塑造成“高大完美”的模样儿——整天戴着个“完美”的面具,活得累不累呀?   

  最后,也是最重要的,我不希望自己的儿子成为“英雄”或“烈士”。作为中国人,我们确实活得太累了——连作为人的最基本的权利都得不到保证,肩上却背负着太多有名目没名目的各种本应该由政府承担的责任。就拿“范跑跑”事件来说吧,尽可能地减少地震对于学生生命的伤害本应该是政府的责任,即政府应该将校舍建牢固些,并且平时多加强学生的安全教育和逃生演习——可当大家都将注意力集中在范美忠的“先跑”上时,这种本不应该由老师承担的责任似乎天经地义地变成了老师的责任。国人对于“见义勇为”的提倡和鼓吹也有着类似的功能,即将政府的失职与缺位转化为公民的责任,从而转移了民众的视线,其结果往往是公共空间的管理越来越混乱,而社会的道德水平也日见败坏。

  当然,我也不反对自己的儿子去帮助——甚至冒着自己生命的危险——别人,但前提是——必须自己先要有帮助别人的能力,而且,那样做是他的自愿选择或能令他感到快乐,却并非出于对空洞而冷血的道德教条的盲从,更不用说是在其压迫下作出的选择。我同样也会为有这种儿子而感到骄傲,但是,除了“人”这一称谓,我拒绝将类似于“英雄”或“烈士”的一切称谓加在他的头上。

                                                                                                           资料来源:中原网。光明观察

posted on 2008-06-11 19:40 tinyflower 阅读(57) 评论(0)  编辑  收藏 所属分类: WE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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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文被作者在 2008-07-03 18:22 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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