缓慢的穿过人群,一行人到了村口。和林风一样,李信选择的也是越野车,只是比起全善熙开的路虎来,这几辆在性能上可能在差上少许,三辆车车身数处挂花,底盘下也尽是泥迹,看上去非常狼狈。
李信看了林风一眼,笑了笑后说道:“没办法,我确实是上了你的大当,只好牺牲一下汽车了,还好,总算是在你们揭盅的时赶上了。”
林风苦笑着摇了摇头,说道:“李老大,你准备让我这个人质当到什么时候?”
李信拍了拍林风的肩膀,“实在是对不起,相信老弟也知道,我们现在还算是在万家村的地盘上,所以还是要委曲你一下。”说着,把林风推给了自己的手下,吩咐道:“我们这位贵客的身份特殊的很,你们给我小心的看管好了。”言罢转身上了第一辆越野车,而林风被大汉推推搡搡的夹上了最后一辆车子。
越野车缓缓启动,林风被夹在了两条大汉的中间,此刻两人正很忠实的执行着李信的命令,四处找绳索。
“车上不是有条索的么?怎么这会找不着了?”
“干吗非要用绳子绑啊,有我们两个看着,还怕他跑了不成?!”
“混蛋,没听到刚刚老大说吗,要小心的看管他,这话的意思就是要我们绑结实点,要是他跑了,我们两个就麻烦大了!”
“可现在没有绳子啊,这车是到大陆以后借来的,定是他们没有按照我们的吩咐在车上准备好家伙,看看是不是能够用别的东西顶一下!”
“唉,算了,算了,不是自己兄弟干的事,就是不能相信,我这里还有个从香港带过来的手铐,先拷着再说吧,应该差不多了!”
“铿锵”一声,林风的手上多了一副崭亮的精钢手铐。
这玩意对于林风来说只能算是装饰品,当初被警局喊去谈话的时候,那些警察叔叔都懒得拷他了,拷林风的速度,和他开手铐的速度是差不多的,拷着实在是白搭。林风现在根本就不去管它,而是安静的坐在沙发上闭目养神。
就这样被李信摆布,林风是绝对不甘心的,而且他现在还不知道李信要把他带到什么地方去,万一要是李信心血来潮,把他一起运到韩国去,岂不是大大的郁闷?所以,他在努力的补足自己通宵后流失的精力,然后再找个适当的机会跑路。
与昨天晚上相较,李信这一路算是顺风顺水,回到那个小县城时,正是工厂、企业上班的高峰期,人流摩肩接踵,比林风他们昨天碰到的情况还要糟糕点。李信这一伙人,显然也有过和林风他们一样的遭遇,所以也只能慢腾腾的在人群中挪动着。
几位行人慢慢横过马路,越野车无奈的刹车暂停,林风骤然睁开眼睛,狠狠的一肘撞在了右边大汉的腰眼上,这处可也算得上是人体的要害之一,那大汉发出一声短促的惨哼,捂着痛处弓下了身子。与此同时,林风手指缝隙中的铁丝瞬间一扭,手铐噌然脱落,同时一个翻身,仰面靠在了那个弓身的大汉背上,左边的大汉茫然转头,下意识的一把抓住了林风的左脚,还没有等他出言示警,林风垂下的右脚倏的横移,狠狠一脚蹬在他的鼻梁处,鼻血四溅,那大汉顿觉眼冒金星,回手捂住了鲜血淋漓的面孔,放开了林风。
林风解放了的双手快速的旋开车门,同时借着这一踹之力飞出了车外。双脚刚刚触地,随即旋风般转过身去,未等他们反应过来,按下车锁,狠狠送紧车门,眼见腰眼受伤的大汉挣扎着坐起握住车把,他毫不犹豫的对车门补上一脚,车门再次重重的撞上了大汉的面孔,令他直接昏厥过去。
林风转过身去,大力掰开围观者,根本没有丝毫的停顿,随手丢下了手铐,如鱼儿一般钻进了茫茫的人群当中,只留下了后面一群大呼小叫的黑衣大汉。
逃脱的林风就近找了一个僻静的角落坐下休息,刚才的一串搏斗耗费了他不少精力,打架原本就不是他的强项,原来和兄弟们街头争霸时,他便是跑的最快的一个。今天的那几招连续的动作,已经差不多是他的极限了,现在他唯一想做的,就是找张大床好好的睡一觉。看了一夜的日记,后面又费心费力的和李信纠缠了这么久,林风是真的累了。
但眼下的情形却由不得他,林风只是短暂的休息一会后,就马上强打着精神站了起来,他心中雪亮,此刻李信的眼线网恐怕就要张开了,象李信这种自视极高的人,是绝对不会允许自己意料以外事情发生的,他们习惯了那种世事尽在掌握的感觉,而林风这次逃脱,算是让李信丢了个不大不小的面子,所以林风确信,李信这回多半会恼羞成怒,花些功夫来把自己逮回去。
在偏僻的陋巷中奔跑穿梭,林风的大脑也在飞速运转着,不单单是在调出这个城市的地图,同时也在思考自己下一步该怎么办。
自己现在是一个人,而且对地形非常熟悉,与前几次不同的是,自己这次对李信的性格有了充分的了解,再加上脑中大批的资料,林风倒是颇有信心逃出他的掌握,但眼下不单单是逃的问题,他现在要的是给李信一个反击,借此来告诉他,自己也不是好惹的。
若想报复这家伙,最简单的办法莫过于直接去警局报案,李信做的那个大案震惊世界,大陆的这些警局此刻想必也得到了消息,此刻报案,包保那些警察哭着喊着要去立头功。但林风也明白,自己想得到李信同样也想得到,现在那些警局附近,绝对都是眼线密集区域,还不等他靠近,也许就被人打了闷棍。其实在林风的潜意识中,他也极端排斥和警察接触的念头,到底在江湖上混了这么多年,猫和老鼠的关系已经成了条件反射。
思来想去,林风一时间倒也有些踌躇,他的脑子里的备用方案的确不少,可就是不知道该选哪个。
林风转了一个圈,在经过一个发廊的时候突然停了下来,他摸了摸自己的长发,忽然有了主意。
林风走进发廊直接坐到理发椅上,指了指自己脑袋对理发师道:“来个光头,速度快点!”
理发师微微一怔,“这位先生,你确定要剃光头?”
“当然,你快点可以了!”林风的回答很坚决。
被刮干净的林风,摸着自己光滑的头皮,现在镜子里的那个光头年青人少了点斯文,却多了几分凶悍,这种感觉正是林风自己想要的。付钱之后,林风又马不停蹄的朝着下一个地点走去。
在街边的一个小店里,林风把自己身上的那套名牌休闲服脱了下来,换上了一件大花衬衫,再加上一条花花绿绿的沙滩裤,顺手在小店里面配了副茶色墨镜,待装备配齐,林风对着试衣镜看了看,现在林风和街上那些小混混没有什么两样了,虽然他本身就是小混混。
装扮好的林风提着换下的衣服,大摇大摆的走出了小店。就在这时,两个理着炸鸡头的绿发少年刚好从林风的身边经过,右边的那位正是自己见过的眼线之一,两人根本没有对身边这个穿的比他们还要夸张的人产生疑问。这种情况让林风偷笑不已,这种情况正是他想要的。
李信也不过是和他见过几次面而已,而且每次都没有都没有给林风照过相,所以,他吩咐这些眼线找人的时候,肯定是以自己具体的穿着为目标,而头发也是一个比较重要的参考物,因为一般情况下,这两样东西是最好描叙的,至于其他身高体型之类多半大而化之,中国大陆十几亿人口,身材大多仿佛,难以凭据。
现在最重要的两个参数林风都改变了,而且自己还加了副墨镜,他现在是很有信心,即算是李信亲自来,他亦有信心在人群中混过去。
船戴完毕,他心中思量,该如何给李信这小子一道呢?
举目四扫,那两个蛊惑仔从街那边又游了过来,林风注目良久,这两位也未免太业余了点。光是那种飘忽的眼神就很容易引起别人的警惕了,林风点感慨,他们怎么就没让街上的这些警察叔叔给抓去啊,这明显就是那种刚入贼行的家伙,明明白白的两个雏儿。
林风观察到,他们两个已经绕了这个小县城两圈,按理说,绕了这么久以后,应该快回去报信了,想来如果跟着他们,应该就可以找到李信具体落脚的地方。
林风摇摇摆摆的逛起街来,从表面上看去完全就是一个无所事事的小混混,东逛逛、西看看,若路边走过一个美女的话,还没有忘记狠狠的盯上几眼,嘘上几声口哨,目光偶尔斜视,锁定两个人的位置和行动方向,然后调出县城地图,判定他们去的大体目的地。若是街窄人少,他还绕上一条小路在前面等着与他们汇合。
跟踪了不到半个小时,如林风所料,两人晃进了这座县城豪华的一座酒店里,林风并没有马上跟进去,在宾馆四周左右徘徊了。
宾馆的设施还算不错,后面是一个偌大的露天停车场,林风点燃一支烟,喷吐着烟雾,在保安警惕的眼神中,在几排汽车间游荡。
东张西望,没有任何发现,林风隐隐些失望,正准备离开,才到门口,忽然看到水房的地上一根长长的塑胶水管,他心中一动,悠闲的抽着烟,绕过了水房,三辆越野车赫然出现在眼前,此刻,酒店工人正忙忙碌碌的清洗着车窗和底盘,还有数名戴着大口罩的工人提着喷壶给挂花的车身做美容。他抑制住哈哈大笑的欲望,慢慢的退了出去。
林风快步走进了街旁的公用电话亭,信手拨通110匪警电话,咳嗽着压沙嗓音,“云山宾馆隐匿有香港警方的重要通缉犯!”未等那边回音,“啪”的一声挂断了电话。
林风走出电话亭,隐蔽在街头阴暗的角落里,眯起眼睛紧盯着酒店大堂,微笑着自言自语,“好小子,这次老子看你怎么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