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之事的深深遗憾,罗里巴嗦地暗示我明天可以继续“嘘嘘”事业。但是这一刻我已经完全对她失去了兴趣,这一场大雨不仅无情地熄灭了我体内对程瑶曾经燃烧的肉欲之火,在精神层面上也完全让到了家洗了个澡刚要上床,程瑶却打了电话过来,关切之中哼哼唧唧夹杂着对今晚未我清醒下来。我非常后悔自己一时糊涂在她那里留情,程瑶虽然很漂亮,但是给我的感觉是过于开放――让我怀疑她在某种情况下出于某种目的和谁都会那么随便。
当年哭着喊着死活要嫁我的初恋刘迪在法国“择良木而栖”的决然让我彻底明白了为什么童话里,只要灰姑娘嫁给王子以后,故事就嘎然而止――只有现实里人们才有机会知道王妃其实也并不幸福,照样可能出去找野男人搞破鞋。所以说目的明确以身体当赌注孤注一掷的女人,只有抱着同样明确目的的男人娶她才算划得来,但是对于我陈北这样有情有义的男人,把她娶来空投到美国的家里,那是劳神伤财,不上算的事。
但是我心中又感到些许不忍,毕竟在勾引这件事上,一个巴掌是永远拍不响的,于是只好耐着性子甜言蜜语地敷衍了好一会儿,才哄她放了电话。
我光着身子躺在黑暗中,想起自己这几日的种种荒唐,旧情未断,又惹上了程瑶――我心里感到懊悔不已,但是这些还不是最让我感到懊恼的――我感到最懊恼的就是不知道为什么我对自己晚上在餐馆里认错人的那件事特别耿耿于怀,开始伴着醋意特别强烈地思念起沈凌,心说她此刻不是和占小东在一起缠绵呢吧?一想到这里,我的胸口就压抑的厉害。我又羞又愧,不知道自己究竟这是咋整的――我他妈的都快成林黛玉姐姐了,照这个趋势发展下去,我最后还不整出个吐血而亡的下场啊?!
正想着,电话却响了,我心里思谋着八成是程瑶那个丫头半夜不睡觉又来粘我,这件事要是被家里人知道可不好,于是踮着脚走到客厅去接电话。结果接起来电话那头儿半天没动静,我对着话筒轻声“喂”了几声,隐约听到话筒里有轻微的呼吸声,我心里“咯噔”一下,有种预感让我又惊喜又有些害怕,压低声音问,“我是陈北,你是――”
半天,电话那边传来那个一直让我又期盼又兴奋的声音,“陈北,我是沈凌。现在下雨,我刚从外面回来。”
我的心跳得扑通扑通,紧握住了话筒,发了一会儿愣,等反应过来想要说点儿什么的时候,才发现那头儿的沈凌却掉了。我把听筒放回原处,目不转睛的看着电话等着她再次打来。不一会铃声再次响起,我忍耐着一直数到第三声,再度拿起听筒,沈凌在那边轻声叫道:“陈北,陈北。”我咳嗽了一声,我故作傲慢道:“你是不是打算从今往后预备待我好一点儿?”
说完才忽然想起这不张爱玲那小资的台词吗?可真他妈的够酸。话筒里我听见沈凌沉重的呼吸声――这很正常,接受一个有企图的男人的挑逗对于每个良家妇女来说都不容易――半天她用那柔媚的声音可怜巴巴地说:“陈北,我穿着小背心出门,刚刚都被浇透了。”
老天,用这么无邪的语气说这么暧昧的话,这样的女人我真招架不住,我捂着话筒轻声地说:“你想暗示我什么?”
“一直都在打雷,我很害怕。”沈凌的声音天真如故。
这样的暗示我哪能听不出来,我笑逐颜开地说:“我现在原谅你了,你等着我这就过去找你。”
“陈北,”沈凌突然犹豫起来,“是不是我打这个电话很不对?”
“嗯,不过不对你也打了,乖乖在家等着我吧,我这就过去!”我不由分说地扣上电话,然后轻手轻脚地回到房间。我在黑暗中麻利地穿好衣服,然后从包里翻出带回来的两整盒没开封的避孕套塞到裤兜里。我不能容忍程瑶的悲剧今晚在沈凌的身上再重演一次。
我轻轻带上门,然后以最快的速度往沈凌家里赶。此刻已经是午夜十分,周围很安静,只有雨悄悄地下着,让我本来就悲喜交集的心绪更加有些应接不暇。
一路上,我全身都沉浸在一种莫名奇妙的亢奋当中――我觉得我那红颜薄命,郁郁而终的姥姥,现在在九泉之下终于可以安息了吧――她那具有忧郁气质的外孙陈北,终于被证明了是多么的木秀于林,在这个风大雨大的夜晚,从那群艳粉街的粗鲁少年中脱颖而出,独独被沈凌挑中连夜送去依靠的肩膀。这样的魅力,俨然重现我姥姥终生缅怀的那个逃亡台湾的军统特务当年的风采。
我从来没有见过这个据说是我亲生外公的仪表堂堂的男人,这是因为他在我妈出生之前就逃到了台湾。国中毕业的我姥姥无奈之下,只好带着刚出生的我妈改嫁给了一个目不识丁的解放军大头兵,然后郁郁寡欢地过了大半辈子。记忆中,她天天都在抱怨我姥爷的不解风情,同时又和所有的邻居都不来往,因为无产阶级出身的他们,同我美丽的小资姥姥没有任何共同话题。
我长到三岁的时候开始让我姥姥感到惊喜交加,据我妈的解释是,我姥姥在我身上发现了那个离家出走的男人遗传的某些优秀气质,比如干净,良好的记忆力,偶尔会语出惊人等等。于是我姥姥大胆预言:我长大以后将会和我的亲生外公一样,谈吐优雅,气质超群,因而受到女人的终身缅怀。她亲自教我学唐诗。她说,“这孩子一看就和街上那些乱跑的没教养的孩子不一样。”她让我好好读书,将来学了日文帮她给那个男人写一封信――我姥姥到死都相信那个男人的谎言,以为他在日本。我姥姥说她这希望的时候,眼睛里一亮一亮的,就像一闪而过的刀光。这让我感到害怕,同时我更不愿意给那个特务写信――每个人除了我姥姥都告诉我说他是个坏蛋,所以,我不愿学唐诗,唯一的办法就是整天跟着我哥和占小东,还有一帮我姥姥最最鄙视的出身工人阶级的子弟爬树、弹玻璃球,扇piaji(音:辟啊几,前两个字快速连读成一个字,是东北一种小孩儿玩的圆形纸壳)再后来,沦落到我哥他们打群架的时候我和黄燕站在旁边给他们抱衣服……就这样,终于有一天,在我再一次故意背不出我姥姥教给我的唐诗的时候,她拉着我黑黑的小手哭着说,“这孩子我算是看走眼了,长大了就是街边那些没文化的混混。”
我幸福地哭了。
你现在看出来了,我姥姥当年的预见其实一点儿都不错,今晚沈凌的电话就已经充分证明了那个军统特务,在无声无息之中遗传给我陈北的独特的男人的魅力――那个胡子光光,一身名牌,周身散发着浓烈的CD香水味的占小东,此刻被他老婆遗忘的干干净净。是的,占老板除了会在女人面前时不时拉开他那装满现金的BOSS大皮包摆谱儿,让小姐和小偷同时爱上他以外,初中毕业的占老板在床上完全是抽象派,对他来说,女人除了脸就是千篇一律的“洞儿”,而占老板就只管架着一挺机枪嗒嗒嗒嗒一阵扫射,却根本不看靶子,所以说,占老板永远都是低层次的通奸者,他做沈凌的丈夫就如同李亚鹏演令狐冲一样让人义愤填膺。他不知道钱无非是一个男人魅力的延长,万事都有界限。钱可以和N个按摩小姐(N+1)P,但肯定成不了女人心中魅力四射的男人――靠人民币维持坚挺是对JB的侮辱!
在沈凌家门口,我轻轻地敲门,“沈凌,沈凌,开门。”
我刚敲了两下,沈凌就“哗啦”一声给我开了门。我还没来得及说什么,沈凌就一头扑到我的怀里。我最初因为没有完全反应过来,所以多少有点儿小紧张,但是还是张开双臂一把抱住她,沈凌的身体紧紧贴住我,我们抱着一步步往屋里退,我低头挑衅地看着怀里的沈凌,她脸上是我心动极了的那种又哀伤又美丽的疯狂。我抱着她往屋子里走了几步,抬起脚使劲把门踹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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