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无奈地转过脸来望着沈凌,我希望她现在能明白我确实没有骗过她。我和程瑶的关系就是我一直声称的那种普通男女同学关系――虽然“兵临城下”,但是确实没有进去――这难道不是划分纯洁的男女关系和肮脏的男女关系的唯一标准吗?
但是――
“行了,陈北,我今天才算看清楚你,你简直太不要脸了。”我偷眼看沈凌,花容几乎破碎,“陈北,我不想再看见你,你走吧!”
“沈凌,我求你原谅我这次好吗?我那天是一时糊涂――”说到这里我都快急哭了,同时对自己那个在女孩子面前总是心肠太软,JB乱硬的坏毛病深恶痛绝,“但是我真的什么都没干!”
“没干是因为你没买着套儿!”沈凌一脸鄙视地看着我,那口气彷佛我的作风真的有问题,“陈北,你说句实话,那天要是有套儿,你是不是和程瑶就,就那个了?”
沈凌说完这话竟然没有任何前奏,“刷”地淌了一脸的泪水。我的心一下子就软了,我再也不想为自己争辩一句了,尽管我还是感到非常委屈。
我默默走了过去,一把就把沈凌用力搂在怀里,这时候我也及时地哽咽着呼喊着她的名字。沈凌拼命挣扎,手上甚至用了重劲儿,抓的我的胳膊都有些疼了,但是我还是紧紧搂着她不放手,任由她使劲地在我怀里用拳头捶着我的胸膛。
半晌,沈凌突然停了手,然后一头趴在我怀里放声大哭起来,一边哭一边咬牙切齿道,“陈北你这么坏我为什么还是舍不得离开你?!你这么不要脸,我为什么还是想跟你在一起呢!”
我低下头默默地吻着沈凌的头发,缓缓道,“沈凌,对不起,我以后绝对不会再做一丁点儿伤害你心的事。请你原谅我也请你相信我!”
沈凌垂着眼睛,低声道,“陈北,你这话有没有版权?!这会儿是说给我听,过些日子碰上个更喜欢的,是不是就要全盘照搬给人家了?”
“唉,你太多心了,我怎么会干那么不要脸的事儿啊?”我一边说着一边发狠搂着怀中的沈凌,想以此来掩饰我心中强烈的不安,毕竟沈凌刚刚抓了我个现行儿――我对程瑶和她说了同样的的深情款款的话。我觉得此刻我再这样标榜自己的清白多少有点儿天理不容。
“唉,陈北,”沈凌叹了口气,“其实我明知道你说的这些话都是在骗我,可我还是舍不得不相信你!我真是自作自受。”
“沈凌,你总是说我,你怎么就不说说你自己呢?”见沈凌对我这个态度,我又伤心又气恼,“你就知道揪着我和程瑶不放,那你呢?你和徐明怎么回事?”
“我和他怎么了?”沈凌揪着我的耳朵说,“陈北,我发现你最大的特点就是会转移话题。”
“我怎么转移话题了?”我嘿嘿一笑,嬉皮笑脸地凑过去,“被我说到痛处了吧?徐明对你有企图吧?你要是告诉我你不知道那你真是太能装了!”
沈凌被我说的哑了几秒钟,但是马上就辩解道,“他对我有点儿好感没什么吧,我对他又没意思!你太小心眼了!”
沈凌说到这里突然扭过脸来上下仔细打量了我一番,然后有灿烂的笑容在她脸上一点点的荡漾开去,“陈北,这样吧,以后要是再有别的女孩子想勾引你,你就告诉她们你结婚了,你能做到不?你要是能做到,那我也不理别的男人了。”
“你别这么说话!这么说好像我限制你的自由似的,那我不成了占小东了?”我怒气冲冲地嚷道,“不过你放心,你的那点儿要求我能做到。不就是告诉别人我结婚了吗?可以,以后我就是已婚男青年陈北了。”
沈凌听我这样说忍不住“噗哧”一声笑了出来。我心里知道她此刻一定不相信我刚才说的那番话,因为连我自己都不太相信,不过她笑了就至少说明她已经原谅我了。而且沈凌的笑容让我心中猛的一荡,我忍不住大步跨到她跟前,再一次伸出手臂发狠地把她搂在怀里。这一刻我开始知道,这个世界上没有任何一个女人的诱惑可以大到让我放弃沈凌。
这一夜我们极其恩爱,在床上试了很多花样直到累的精疲力尽地光着身子搂在一起,最后沈凌枕着我的胳膊在我怀里沉沉地睡着了。我疼惜地看着熟睡中的沈凌那么依赖地偎依着我,在我耳根子底下发出咻咻的鼻息声。
这一刻,我发现自己竟是如此迷恋沈凌身体带给我的温暖,但是,我悲哀地意识到,几个昼夜之后,占小东那个衰人就会回来,然后从我手里永远夺去这一切!
我不禁想起自己迷迷糊糊的高中岁月和那些错过。当时,班上有个身材很丰满的女孩子总是有事没事地找我问数学题。第一年,我很耐心地讲给她听,没想别的;第二年,我还是很耐心地讲给她听,但是我多了些迷惑,因为我记得这些题目高一的时候我就给她讲明白了;高三的时候,我继续给她耐心地讲解,但是开始朦朦胧胧地明白数学不过是她对我不怀好意的一个借口;当我完全整明白她确实对我不怀好意并且一点没有嫌弃她同时热烈地期盼可以把自己的处男之身献给她的时候,他妈的,竟然毕业了。
我又记起自己很小的时候也曾这样依恋过母亲的怀抱,总是不停地央告她给我读小人书。其实从那些故事里我早就应该想明白,童话里面除了爱情又有什么是真的呢?!比如幸福,比如结局,比如说从此王子和公主就过上了幸福的生活……
淡蓝色的窗幔在夜风中轻轻摇摆,我的忧伤中走投无路。
我轻轻地抚摸着沈凌散落在枕边的长发,时不时地拾起一缕放在嘴边轻吻。在那淡淡的发香中,我有种感觉自己真的爱上了她――想在我的余生里继续有这样的许多个美好的夜晚,不是和其他的女人,而是和沈凌!
这样也不知道过了多久,只是感觉窗外的景色由漆黑一团到渐渐发白。沈凌在我怀里舒服地翻了个身,突然惊醒道,“陈北,你一夜没睡?”
我低下头默默地吻着沈凌的头发,我的眼里充满了希冀和渴望,“沈凌,你跟我走,好不好?”
这次沈凌完全清醒了,她抱着被子坐起来,脸上是黯淡的无奈和迷茫。
她一声不吭。
我知道离婚这个字眼对沈凌有多沉重。中学的历史课本上说,中国人民一百多年来,前仆后继,才推翻了帝国主义、封建主义、资本主义这三座大山。那么,单凭我和沈凌的力量,要想铲除占小东这个二百多斤的大胖子,我不知道前方的路有多漫长。
艳粉街的那些峥嵘岁月像潮水一样拍打着我的记忆。我心潮澎湃,久久,久久不能平静――因为我哥的原因,我早在用红领巾搽鼻涕的年纪就认识了占小东。他脖子上红领巾系的很整齐很怪异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有时候我常常在想,我整个童年时光的三分之二都贡献给了研究他那条红领巾的系法,即使这样我也是直到美国看到领带以后才搞明白二者的异曲同工之妙。那个时候因为总也吃不上肉的原因,占小东长的一点儿也不白胖,但是这并不影响他的早熟。很多学习不好,思想单纯的女同学都爱慕他,因为他又会摆谱儿嘴又甜,同时很会审时度势,所以即使很多男同学看不惯他早恋,还是都忍着没有揍他。
和大多数成长在艳粉街的男孩子一样,占小东混完了初中又去兵营里混,全都混完了再也没地儿混于是开始正式混社会。因为出身于九代贫农,自然没有什么有利的社会关系,所以头几年自然混的不好,常常饥一顿饱一顿的;混社会的女孩子各个都眼光犀利,她们会准确地判断出:自称“占老板”,抽一毛五一包“大生产”的占小东身上的那件衬衣来自于“五爱市场”,并且价钱是十块钱――占小东的消费观就是在这个时期形成的:从此以后,他一直坚持把自己三分之二的收入穿在身上,装在包里夹在胳膊底下,以及骑在胯下――因为房子不能随身携带,所以占老板当年在贷款买车还是买房只能取一的情况下,毫不犹豫地选择买了一辆旧车,之后顷尽全力升级换代直到马六。总之,他的财富要放在一切能让这些女人看得见摸的着的地方,就算酿成了被小偷拎包这样的人间惨剧,也在所不惜。
我出国的那一年,占小东改变命运的机会终于来了――他一天没吃饭坚守在一家小饭店门口,饿的头昏眼花但是仍以豹一样的速度从一个主管批文的小头头的老婆手里适时抢过了帐单,然后以一批伪劣门板正式杀入建材行业,这是占老板成功淘到的第一桶金――人民币一千块,其中的八百块当即被用来买了一双他盼望已久的高档皮鞋。当占小东穿着这双皮鞋在中街“造”(东北话吃的意思)完五斤“老边”饺子,满嘴是油,身披着夕阳打“的”回到艳粉街的时候,他的兜里只剩下人民币七十五块,但是这一切并不影响因他而起的那场骚动的规模,左邻右舍一边吃着黄瓜大葱一边指点着那双皮鞋,激动地奔走相告――看,这就是传说中的大款!
之后我去了美国,只能偶尔借助电话,在我妈那冗长的,史诗一般的家长里短里捕捉些许占老板的大款风采――他仍然继续着每天的投机倒把,也继续着他的远大抱负――在这理想的镜头里,他像敬爱的邓爷爷一样处在画面的正当中,只不过邓爷爷身边簇拥的那些小朋友,被占老板用大肥肉,新衣服和按摩小姐无情的替代了;镜头之外,这些小姐们都无一例外,心甘情愿地采取女上位帮占老板省劲儿。
但是,占老板的理想无论镜头内外,都没有一顶绿油油的小帽子。
古人有“冲冠一怒为红颜”的典故,想想吴三桂那么一个大英雄,为什么能置自己一世的英名于不顾做了民族败类?说到底,还不是因为自己的一个娘们被人上了吗?那个娘们其实不过是他的一个二奶,而且被他包养之前还是个“小姐”。唉,吴三桂都能气成这样,更别提那个看老婆看的跟看钱包似的占小东了,嗯,作为男同学,他深知我们这些男人的生理弱点和对漂亮女人的普遍不怀好意,于是,在把自己的JB管的比美国人还松的情况下,把沈凌的衣服扣的比中东女人还严。
如果占小东知道了沈凌为了我而蹬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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