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几天,几个人闲聊,话题步入南平血案。一朋友说,那个杀人犯居然还提出上诉!他怎么还有脸提出上诉?还有那些个律师,居然还敢给他做辩护,还有没有良心?这种人还用审理么?直接崩了就完了!
几个问题:
是,他罪大恶极,但再十恶不赦的人也有生的权利,上诉是正常的,如果律师可以做出有利辩护,他甚至可以活命,虽然这样我们无法平静。但你今天不给恶人生命的权利,明天就可以不给犯错误者改过的机会,后天就可以肆意欺负善者。历史已经给出了好多例子,无需赘述。
律师不是单单为了钱而替他辩护,不能说恶贯满盈就让他自生自灭,今天强权机构剥夺了他说话和申诉的权利,明天强势群体就可以随意剥夺其他任何普通人、善良人的任何权利。
也许有人会说,公道自在人心。嗯,我们的三字经里也说“人之初,性本善”,所以我们从古到今,从小到大总是用高标准、高道德来要求自己要求他人,可惜人群中的绝大多数并不能达到如此高度!公道自在人心,做法却是千差万别。不要先来反驳,先低下头思考现实环境,思考自己的作为,然后再来讨论。
其实,恶的根源就来自绝对正义的刚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