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一个人的判断,主要依据他的行为,在佛罗里德眼中不外乎就只有四种人,“有罪之人”、“凡夫俗子”“精神病人”“道岸伟人”。
他认为,人的一切行为都来自于人本身无意识的动机和内心的冲动。对于人的这种动机与内心的冲动,若人以直接的形式发泄出来,从而违背了道德和法律,那么他就是“有最之人”;若他以选择的形式发泄出来,选择合适的地点、时间等,从而不违背道德和法律,那么他就是”凡夫俗子“;若他不发泄出来,压抑在心理,久而久之,他就是一个”精神病人“;若他能将这种无意识的动机与内心的冲动转化成人生前进的动力,并且顺应道德与法律,也就是说不违背道德与法律,那么他就是”到岸伟人“。
现在,让我们来看看,我们到底该属于哪一种人?我认为,从数量上区分,我们可以把社会上的人分成这么三类:第一:大部分的凡夫俗子和大部分不同程度的精神病人;第二:少数的有罪之人;第三:极少数的到岸伟人。
从上面我们可以看到,将社会上的人区分成这四种人的标准是看他们这种无意识的动机与内心冲动发泄出来后是否违背了社会道德和国家法律。有罪之人就是他们以一种与社会道德和国家法律相违背的方式(直接方式)来表达他们这种无意识的动机与内心冲动,这种方式有强奸、抢劫、乱伦等,幸好,这种人在我们现在的社会中只占少数,大部分的人都比较理性,有选择的发泄他们这种无意识的动机与内心冲动,以致社会不会太乱。而这里的选择有两种解释,一是选择发泄,而这种发泄的选择是侧重于选择发泄的境况,例如发泄的方式啊、地点啊、时间啊、对象啊等等;另一种是干脆选择不发泄,压抑在心理,最终成为精神病人。但在选择发泄还是不发泄的过程中,人们已经是不同程度压抑了自己的动机与内心的冲动,所以说社会上的人大部分都是属于“凡夫俗子”加上不同程度的“精神病人”。接下来,我们要谈的就是“到岸伟人”了,也是我们谈论的重点。我们通常说,伟人之所以为伟人,就是他和别人有不同之处。这句话看起来像是废话,但它却点中了要害,我认为,这里的不同之处就在于他看问题的眼光不同。因为当人们在考虑要不要发泄和该以何种反式发泄的时候,伟人却在思考,我如何将其转化为我人生前进的动力,因为他深刻的认识到,对于这种无意识的动机与内心的冲动,压抑在心理久而久之就会成为心理疾病,不利于人格潜力的发展,而且,考虑要不要发泄是一个比较短暂的行为,眼光短浅,只能解决当前的问题,这是凡夫俗子的行为,我们更需要考虑的是怎么将其转化成人生前进的动力,既发泄了欲望又有利于将来人生的发展,实现人生目标。这才是伟人应该做的事!
然而,对于怎么转化的问题,我认为我们应该解决三个问题,一是你的人生目标是什么;二是你的动机与欲望是什么;三是你该怎么做。
最后,希望自己能时刻认清自已的角色,知道自已应该怎么做,更因为角色就是人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