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天前看到一个帖子,大概说男人喜欢看冷的文学,女人喜欢暖的文学。冷的呢,就是感觉有些疏离或冷冰的文字,让人感觉是置生活之外,而不是沉溺在生活的繁琐里,比如《麦田里的守望者》、《局外人》。本着对男人的好奇和可望成为“男人”的我,终于从网上下载了《麦田里的守望者》来看。
周围的同学大多数人为我看书很多,其实不然,我读书很少,并且读书的速度很慢,记性也不好,常常合上书本,故事里的人名就记不起了,这常常让我沮丧不已,自信心大受打击,但也也好不了。《麦》这本书应该很有名吧,可我一直没有看过,直到前天,刚好赶上周末,就下载到电脑上看了。同样,看完小说,我对故事情节还粗略记得,但人名几乎都记不起了,只努力记住了主人公的名字:霍尔顿。
霍尔顿是一个中学生(初中还是高中忘了),厌倦了学校的生活,成绩极其糟糕,后来被潘西中学给开除了,但他惧怕父母的责怪,不敢径直回家,而是在外面闲逛。小说整个部分几乎都是讲述他闲逛的心情、感想和经历。
读着小说,让人体验到主人公的茫然、迷失和随之而来的对一切的厌倦和不感兴趣。小说中出现频率最多的一个词应该就是“他妈的”了,这个略显粗俗的词儿,裹着过剩的荷尔蒙的分子,带着发泄的快意,常常在八十后的网络写手的大作里频频闪现,读来带着王痞子的味道。这本来该是一种朴素的感情的发泄,然而用得多了,便显得做作,显得故摆姿姿态,让人产生视觉疲劳,甚至恶心。但是,读着《麦》,虽然时不时作者加上一个“他妈的”这样混帐的词儿,但读来却带着新鲜的快意,看着看着,我不禁想说出一句:他妈的青春!
霍尔顿算是情窦初开吧,他恋着曾经是他邻居的一个女孩,当他听说他的他妈的室友和那个女孩约会的时候,他内心产生了莫名的不舒服的感觉,当他室友约会回来,霍尔顿问他,他们约会都干了些什么的时候,他室友只是轻描淡写地说他们在教练的汽车里,霍尔顿又问到,他们在车里干什么了吗,室友说,这是秘密!霍尔顿心里开始不爽起来,这种不爽的感觉一直持续到小说的最后,时不时他就会想起室友和那个旧日的邻家女孩在汽车里的一幕幕,他总是往那方面想,因而整个小说都透着一种这样朦胧的忧伤和酸意。
小说还有两处让我感动的地方,一处在十七章,另一处在二十二章。
在十七章处,霍尔顿和他的女友老萨丽约会,喝醉酒的醉酒跟女友说,他有一笔存款,可以和她一起远走高飞,下面就是他们的对话:
"瞧,"我说。"我想起了这么个主意。我在格林威治村有个熟人,咱们可以借他的汽车用一两个星期。他过去跟我在一个学校念书,到现在还欠我十块钱没还。咱们可以在明天早上乘汽车到马萨诺塞和见蒙特兜一圈,你瞧。那儿的风景美丽极了。一点不假。"我越想越兴奋,不由得伸手过去,握住了老萨丽一只混账的手。我真是个混帐傻瓜蛋。"不开玩笑,"我说。"我约莫有一百八十块钱存在银行里。早晨银行一开门,我就可以把钱取出来,然后我就去向那家伙借汽车。不开玩笑。咱们可以住在林中小屋里,直到咱们的钱用完为止。等到钱用完了,我可以在哪儿找个工作做,咱们可以在溪边什么地方住着。过些日子咱们还可以结婚。到冬天我可以亲自出去打柴。老天爷,我们能过多美好的生活!你看呢?说吧!你看呢?你愿不愿意跟我一块儿去?劳驾啦!"
"你怎么可以干这样的事呢,"老萨丽说,听她的口气,真好象憋着一肚子气。
"干吗不可以?他妈的干吗不可以?"
"别冲着我呦喝,劳驾啦,"她说。她这当然是胡说八道,因为我压根儿没冲着她呦喝。
"你说干吗不可以?干吗不?"
"因为你不可以,就是这么回事。第一,咱们两个简直还都是孩子。再说,你可曾想过,万一你把钱花光了,可又找不到工作,那时你怎么办?咱们都会话话饿死。这简直是异想天开,连一点--"一点不是异想天开,我能找到工作。别为这担心。你不必为这担心。怎么啦?你是不是不愿意跟我一块儿去?要是不愿意去,就说出来好了。"
"不是愿意不愿意的问题。完全不是这个问题,"老萨丽说。我开始有点儿恨她了,嗯。"咱们有的是时间干这一类事--所有这一类事。我是说在你进大学以后,以及咱俩真打算结婚的话。咱们有的是好地方可以去。你还只是--""不,不会的。不会有那么多地方可以去。到那时候情况就完全不一样啦,"我说。我心里又沮丧得要命了。
我总觉得,面对爱情,可能男人比女人更理性些吧,但面对婚姻,常常女人比男人更理智,这种时候,男人常常显得幼稚和天真。霍尔顿想抛开生活中这一切让他厌烦的东西,和女友一起去享受青春和生命,但女友给他的是冷冰冰的打击,然而却是理智和现实的。面对这样的处境,霍尔顿内心肯定失落极了,会感到鼓孤独无助吗?
另一处在二十二章。霍尔顿想在临走之前向妹妹告别,于是他偷偷地回家,到了妹妹的卧室里。妹妹得知他被开除的事实后很是沮丧,稳获尔顿到底喜欢什么。霍尔顿毫不犹豫地回答说有,妹妹问他喜欢什么,让他举个例子,霍尔顿却一下子不知该说些什么,他还是鉴定说,有自己喜欢的东西,“有时候简直很难集中思想”。下面就是他们的一段对话:
"不管怎样,我喜欢现在这样,"我说。"我是说就象现在这样。跟你坐在一块儿,聊聊天,逗着--""这不是什么真正的东西1""这是真正的东西!当然是的!他妈的为什么不是?人们就是不把真正的东西当东西看待。我他妈的别这都腻烦透啦。"
"别咒骂啦。好吧,再说些别的。说说你将来喜欢当个什么。喜欢当一个科学家呢,还是一个律师什么的。"
"我当不了科学家。我不懂科学。"
"呃,当个律师---跟爸爸一样。"
"律师倒是不错,我揣摩--可是不合我的胃口,"我说。"我是说他们要是老出去搭救受冤枉的人的性命,那倒是不错,可你一当了律师,就不干那样的事了。你只是挣许许多多钱,打高尔夫球,打桥牌,买汽车,喝马提尼酒,摆臭架子。再说,即便你真的出去救人性命了,你怎么知道这样做到底是因为你真的要救人性命呢,还是因为你真正的动机是想当一个红律师,只等审判一结束,那些记者什么的就会全向你涌来,人人在法庭上拍你的背,向你道贸,就象那些下流电影里演出的那样?你怎么知道自己不是个伪君子?问题是,你不知道。"
我说的那些话老菲芘到底听懂了没有,我不敢十分肯定。我是说她毕竟还是个小孩子。不过她至少在好好听着。只要对方至少在好好听着,那就不错了。
"爸爸会要你的命。他会要你的命,"她说。
可我没在听她说话。我在想一些别的事一--一些异想天开的事。"你知道我将来喜欢当什么吗?"
我说。"你知道我将来喜欢当什么吗?我是说将来要是能他妈的让我自由选择的话?"
"什么?别咒骂啦。"
"你可知道那首歌吗,'你要是在麦田里捉到了我'?我将来喜欢--""是'你要是在麦因里遇到了我'!"老菲芘说。"是一首诗。罗伯特.彭斯写的。"
"我知道那是罗伯特.彭斯写的一首涛。"
她说的对。那的确是"你要是在麦田里遇到了我"。可我当时并不知道。
"我还以为是'你要是在麦田里捉到了我'呢,"我说。"不管怎样,我老是在想象,有那么一群小孩子在一大块麦田里做游戏。几千几万个小孩子,附近没有一个人--没有一个大人,我是说--除了我。我呢,就站在那混帐的悬崖边。我的职务是在那儿守望,要是有哪个孩子往悬崖边奔来,我就把他捉住--我是说孩子们都在狂奔,也不知道自己是在往哪儿跑,我得从什么地方出来,把他们捉住。我整天就干这样的事。我只想当个麦田里的守望者。我知道这有点异想天开,可我真正喜欢干的就是这个。我知道这不象话。"
做一个麦田里面的守望者!这样的理想出自一个青春年少的中学生之口,让我觉得是如此的忧伤和凄凉!然而我为他感到庆幸,也许那才是他心灵的归宿!
posted on 2006-04-18 13:33
慧心雨 阅读(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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