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土非尘
漫漫红尘,痴男怨女,我们只是大千中一粒粒小微尘。
风起,扬沙,也吹飞无心尘。浮浮沉沉的世事,起起落落的心
绪,永远反反复复折磨着反复无常的人。闲的时候。
忙于工作和生活琐事的人是没有资格恋红尘的,譬如此刻的我,在具体的时间和空间里来来往往,淡忘了那个飘移在城市的灰色的灵魂。层面化的生活,更真实吧。而那些虚无缥缈的情结,其实是写出来自恋和诱惑人的吧。
有种说法是:现代人的生活是穿梭于陌生人社会与熟人社会之间;穿行的范围界定了生活空间;同时赋予现代人在这个空间里演绎“流浪者和观光客”的角色:不知自己在所在地呆多久,无法决定何时结束这段停留。二者不同在于选择的自由——通过审美能力将世界空间化的自由。孰是孰非,我不愿评论,只是疑惑,二者真的界定得如此清晰么?皆是身体亲近而精神疏远,难道不成为观光客的流浪者就比前者高尚么?也许,做到极致的,都是潇洒的人呢,怎不令人心生羡慕?只可惜,我们都是微尘,一会是观光客,一会成流浪者。流浪是需要漂泊的勇气和动力的,一旦驻足侧目又无信心守候停留,就不小心成了观光客;观光是需要坐看云起酒肉穿肠的定力的,稍稍动了凡心真意又无法坚守承诺,岂非不要灰溜溜地流浪远方?
于是我们选择认真地生活,柴米油盐酱醋茶,传真电话客户饭局,假作漫不经心回对自己内心的追寻。
人心的距离,渴望靠近。靠近的瞬间,谁伤了谁?也许,两个人因灵魂而靠近的人,应该有勇气摒弃和抵制身体的靠近,因为只有离远些的时候,精神才能自持,才有时间和空间欣赏对方,才能看得到那些因为太近距离触碰而看不到的东西,而那些原先被看到却刺痛双目的东西才会呈现出柔和些的光晕来。所以,在这个意义上,做朋友真的更纯粹,也更高尚,不像爱情,那般独占、自私、嫉妒和排他。
可是爱情,仍然是可以而且应该去寻求的,那是荷尔蒙的运动,第一眼,一个小指头,你就知道自己喜不喜欢对方。但是爱情也是虚无的很轻的东西,有许多前人的说法,诸如百科全书,譬如保鲜期等等。可遇不可求。
我常以为,两个人私密地交好,精神的或是肉体的或是同时的,如同去了月球,会回不到地面。可是,事实是,那两个人会回来,回来面对纷争取舍,渐渐迷茫困惑和无奈,任由些些爱情无法承载的生活琐碎把那份私密生生公开、撕碎、蹂躏,直到那份原始的惺惺相吸和无所求的甘愿付出变成对彼此的追问索取和憎恶怨恨。
爱到不能爱,聚到终需散,红尘一笑与你共徘徊。
这时,可以回到原来的命题,姑且作观光客抑或流浪者,放过对方,放过自己,继续穿行于生活空间。无论如何出位,都在老地方。纵有迷茫彷徨懊丧怨悔,当太阳升起的时候,就一翻身出离倦懒。裸奔着寻找衣服,为心底那种彻底的行动能力所感召臣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