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来是不想写这样的东西的,但是既然有人要我道歉,那我也就写写吧~
我从来都不知道,养条狗,起个名字跟别人一样是种罪过,但是现在我知道了~!
因为有人叫了那个名字,你们家养动物都不能再叫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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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得我们家小乖,接回家的时候是1994年的事情了~
小乖是一条纯种的北京西施狗,刚刚来的时候,是穿着一件小马甲,很可爱的样子~
养了4年多,到了1998年,发大水的前夕送人了,因为家里人都太忙,没时间好好照顾它...
为这个事情,我哭了好几天,郁闷了好几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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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难得出次门,一出门就遇到麻烦,海带跟人小闹了一下~
然后听说,那个女人叫小乖~
世界上,凑巧的事情很多,人和狗同名却很希奇了~!
就因为这个女人叫小乖,让我想起了我们家当年的一条狗~
可能这并没有错,但是错就错在我把QQ签名,改成"我家以前有条狗,名字叫小乖..."
然后这女人就毛了...说我是小人...然后还有一些其他什么话~
当然她写在自己的博客上,让一些认识她的人一起来BS我...WELL,VERY WEL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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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来有些话,我是想直接写在她博客上澄清一下的,但是她用的是日本域名,于是我就放弃了...
我的QQ签名,写的是句实在话,如果您觉得这样侮辱了你您,OK,我们家狗死好几年了,想改名字也不可能~!
还有,我们国家哪个法律,哪个条款规定了,起宠物名字有限定,当然,不能用国家领导人的名字,这个我知道~!
我记得有个电视里面有条狗叫"贝多芬",那贝多芬还不从地里跳出来写首曲子骂死编剧?
况且,我们家这条狗的名字,还不是用的名人的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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唉,算了,反正我也被骂了,也不怕再被多骂几次~!
猪说的一句话,很好,"你可以侮辱我的人格,但你不能侮辱我的价格~!"
最后一句话总结:现在的女人惹不起~!
PS:某小乖,这个签名我只会用几天,请放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