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_20060228462973.gif



   原本不打算来的,走在路上,下过小雨的石砖路潮湿的。突然想起在论坛上般若落花发来的长长的信件。看到那句:学校的白的粉的,一团一团开的轰轰烈烈。有一个人告诉你,末末,我在我在,一直都在。有这样一个人是很值得的。我大朵大朵眼泪没出息的掉在电脑键盘上。就突然想写点东西给自己温暖,看到坏的杂志里面那篇自己在
2006 年伊始敲下的文字,感触很多。傻乎乎的的确。

多么希望那个杂志永远都不要过期,什么都会过期,重庆森林里的凤梨罐头会过期,爱情会过期。于是没有什么不过期。一旦过期就迅速消失了。垃圾堆是它最后的目的。伟大的经济学家凯恩斯说,在长期里,我们都已死亡。上宏观经济学,听到这句话,我抬头,马上低头,不错,在长期里,我们确实都已经死亡,包括爱情。

很喜欢看 B 穿各种奇怪的颜色,再看到他是红色的。我只是很远的看到他,就改变了自己的晚饭计划。我不想出现在他面前去吃八宝粥。于是我转头直走,像看到学校里所有男生一样,模模糊糊的走过,几乎都没有看清楚过,擦肩而过原谅我是近视。

人群里如果认出我,那个穿着大的不合适的衣服的,马尾偶尔发髻,没有表情,大多时候会夹着或者提着一本杂志,很散漫行走的寡淡女子。

如果愿意的话叫一下我,我大多时候低头,抬头的时候肯定一脸茫然,不过很快在看清楚你后,会给一个很大的微笑。绝对真切。

 

 

星期天去书市抱了刚买的《海蒂》出来,在儿童公园里,口渴。抬头看到果汁的促销。很大的太阳,很辛苦的工作。就摸出皮夹里,没有犹豫,买了那个绝对不便宜的果汁,我了解它是多么不划算。我不是富人。可是在那瞬间,我愿意。遇到我愿意的时候极少。不知道原来还会送我一个吹的很大的气球。那个收钱的男生迅速递给我两个气球,多了一个的好。还向我微笑。本来大热天,抱着东西是不大愿意微笑的,但是我仍然笑回去。于是你可以想象我夹着两本大书,一手拿果汁,一手举两个气球从人口众多的五一节假日拥挤的公园里行走。我在人群里正在选择一个小孩把一个气球送给他。可是来来去去都没有发现一个值得让我愿意送气球的小孩。到大门口的时候,一个小男生从我后面冒出来,他一直看着我的气球,从后面到前面的张望,他的奶奶已经走到前面很远了,原谅我才发现他的存在,于是我蹲下来把气球递给他,他笑着跑了。走了很远回头的时候,他还站在奶奶身边微笑,奶奶正在张望谁给了她小孙子一个气球。呵呵。我就拿着另外一个上了校车回去了。

 

 

又要排山倒海的考试了, 6 门,加上个 6 级,下午一直坐在图书馆的角落里看书,抄笔记。本来决定吃完饭在回来继续做完 10 篇英语阅读练习的,大概是没有机会了。宏观经济学成绩下来了,和国概差不多,又开心又难过。因为后面的考试对于我来说,都比这两个难许多。有点担心它们,希望这学期把所有的都赢回来,我讨厌颓废的把成绩丢掉的感觉,如果很高兴的忘记学习我还可以原谅自己,因为毕竟在高兴的时候都提前享受了快乐,扳回一码。但是本来都不大顺利我就希望不要连学习都丢掉的没出息。

 

 

某个晚上从西苑回来的路上,经过那家人家的小院的围墙,我闻到金银花的香味。想到般若落花的那句大团大团的轰轰烈烈。字字的安慰, 2 个月前的文字我很晚才看到,因为最近在语音室赶英语作业,有空逛了论坛,有个新人,不过还是有人记得的。对她说了安康万福,真的,是希望这个同样落寞的女子终有一日可以得到幸福。看到校报里她那最大版面的文字,很多很多,才气夺人。很是为她开心。但终是没有去相认,也许我还是相信人的关系在文字里最纯粹。我愿意保留那格外的美好。永远都不要在路上把对方认出来。辨认开来终也许失望。

 

 

2 年前的 2004 年我就是在图书馆的 4 楼这个地方看到那壮美的落日,委婉孤独的美的让我都不想回去。那时我还是一个贪恋 QQ 的小孩,喜欢和船长互相痞来痞去消磨时间,而现在空很多时候都不来上网,开始。也不再有 QQ 了,不再有挂念不断的人。我知道这是自己精神系统里一种叫做抑制的情感在发挥作用。我喜欢它,因为很多时候总是需要它让我镇静下来。转眼我都到了 2006 年,很快很快就会离开,然后去向不明。抑制是很好的毒药,以毒攻毒。现在姐姐让我在这里找同学帮她买组装电脑,我请蜗牛帮忙挑,不大想在这里给她买,虽然我知道她想把电脑放学校让我用,但我这个死不识相的小孩不大愿意,这会让我功亏一篑的。在家里的时候拒绝妈妈,说,等 6 级过掉再说。胖胖的表情当时很是不了解,但是好象还是很听我的,居然把条件改成考了研再买电脑,我郁闷,我可没有这样说。嘿嘿,不用等那么久吧。学校每走 5 米恨不得就有一个很大的机房,而用自己的电脑上网要用昂贵的 201 卡看起来就不大划算。不过姐姐的电脑等她把钱打过来了我还是要去买的。真麻烦。我要考试啊,大姐,这不是诱惑我吗?郁闷。放个巨大的电脑在桌子上,占大半个桌子不说,我还只有天天来图书馆学习了,坚决抵制诱惑。呵呵。

 

 

给我亲爱的小 Z 弄了个 BLOG ,她早就要了,今天才摆平。不过随便先起了名字。希望她如果不喜欢自己改。嘿嘿。

 

昨天很开心,抽个中午时间,画了一件 T 恤。黑色的签字笔,这是自己的第一件作品。很成功。不大敢下手,怕把我心爱的衣服废了,还好很好。在后面画了鱼和小人。前面也小画了一把,自己很喜欢在右面肩头上那条鱼,以及英文 TO BE FISH 的创意。虽然暗蓝色的不是很明显,不过人要稍微收敛点,那么大的一画如果画到白色撒谎能够,穿出去明天就会出名了。

不过我第二件作品就不可非议的要画在白色 T 恤上了,原谅我,上帝,因为我太自豪自己再拥有一个世界独一无二的 T 恤了。哈哈哈哈

有意想让我画的人可以联系我啊。呵呵。绝对不会毁你心爱东西的。如果要 DIY ,自己动手丰衣足食也好。要具备签字笔,事先最好在纸上把东西画好,剪下来。这是针对像我这样新手的,如果你很熟练就直接大笔挥上去就好了。

如果有成绩告诉我一下,同喜一下。嘿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