翻开摇滚杂志的时候,最喜欢看里面色彩迷人的画面,很重的色彩,仿佛画画着色不要钱一样。呵呵。看到
自然卷,很喜欢的名字。音乐就是它的了,明信片。
感谢坏,让我的背景有了
LOMO
照片的感觉,傻掉了。呵呵。无心插花,可是我喜欢上了很快,仿佛喜欢上一人,就急作的想听他说,和我好吧。呵呵。
以前说过,如果以后要四处走走,一定给写明信片。可是现在找不到人写了,就决定学习文学青年狠狠的爱上一人,然后不犹豫的离开,记住他的样子,用一辈子去忘记,并且给他写明信片。到要死的时候,要他来看我,然后对我说,
BOBO
,我爱你备受摧残的外貌比年轻的时候更多。呵呵。狗屁,的确是我最近书看得有点高了。
看了上面也大概知道我最近在修炼杜拉斯,其实我一直是不喜欢这个女的裸露描写,不是肮脏,是那种莫名其妙的行为。诡异,最近要看是想摧残一下自己的心脏,打发一下考试后彻底空旷的时间。
看朋友小两口吵架,为什么?爱了还要吵?我不和讨厌的人说话,懒得说;不和喜欢的人吵架,舍不得。于是我避免了任何一个和人直接冲突的机会。其实我是个暴力小孩,说话直接,很恼人。喜欢自己吞所有的东西,最近不爱哭,不爱说话,喜欢被蚊子咬,然后我涂大坨的
M
氏薄荷膏,那个名字太长了,就简单写了。呵呵。
然后我要回家了。我的大二也没有了,是的,这半年过的异常快,好像知道我心情不是特愉悦,时间老太就跑的比我快。对啊,她疼我,所有人都疼我,就是我自己不知道,老爱拐到墙角。
我知道自己大二和樱的关系没有以前那样好了,但是都是我的错误。她没有错,于是我下学期要改过来。为什么?因为她们是我亲爱的朋友,替我搞东搞西,并且让我搞东搞西的人们。我得告诉自己要珍惜,
BOBO
你们一下这里,呵呵,因为我们要分开
N
长时间了。
而我到底还是没有去申请
QQ
,因为我懒得去填了,原来我已经完全的适应了没有随便说话仿佛随地大小便的感觉。呵呵。
我的文字不知道走了那个诡异的方向,所有曾经熟悉的人的
BLOG
都停掉了,我终究是第一个,也是最后一个。我愿意。呵呵。真的。
想起那个谁说的话,最终你走了,让我徒纪念了你那么多年。可是我已经不爱你了。是幸福大街主唱说的。
但是我直觉那个傻女人还是爱小龙。
换我,就是那么几个月。嘿嘿。然后是,我没有喜欢了。真好,最好的竟然是我还好没有爱上。我想到你的时候就是
BEFORE
。因为有人说想一个人是进行时,说不定还会是将来时,而想到一人,就是过去时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