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光



  
    

  

      很喜欢宜昌有家照相馆的名字,留光。没有进去照过一张片,太过正式的时刻,我还是不大喜欢,松散惯了的人。单单喜欢它的名字。留住时光。翻到很久以前写的早已藏起来的文字,那些早已远去的感情,字里行间依然清晰,不是个深情的人,感情节制亦自控。因为不喜欢不安定,深信感情有限,不如旁人的取之不尽,素日里的喜欢和感情是不能同日而语的。



  
会在空落的公车里想起那个习惯把双手插在裤兜的男生,想一眼看到的格外。会在别人说话的时候陷在自己的小宇宙里。会在画画的时候,打开一袋小馒头来找思路。会不大想搭理上司,虽然他们最近都有做让我很感动的事情,对我亦很照顾。会很想小宝在搞什么有意思的事情。

  
    
素素说,即使不喜欢对方,但是知道有别人喜欢自己也感觉很好很好。而我害怕自己不喜欢的人喜欢自己,只希望只有一个人喜欢我就好,刚好那个人我不讨厌且能喜欢上。我知道他的意思,但我一直试图转嫁,回避,不看他的眼睛,不在他的视线里,很少说话。不喜欢不洁净的味道,不喜欢给我的感觉,喜欢平和淡定的人,不管过多久,人有太多境界,索求过多,只会转嫁更多得不到后的难过与烦躁给最近的人,我不喜欢。


    我只是希望他有一双温暖结实的大手,有能给人希望的力量,有平和的处事,有简单大气的心,不狡诈。


     工作后我每天的忙碌,下班总是晕头转向,才体味到当年他的不易和对自己的深意,而年幼不明事的自己一味索求无度,最终让彼此疲倦而分道扬镳。他很少抱怨,逗人的时候居多,偶尔说起亦只想有人安慰或者简单听听,我却会在很多自己也困顿无助的时候粗暴打断。留住时光的只能是留光机,我能有的只能是偶尔的追忆。



     喜欢这个城市的夜晚比白天多,黑夜盖住了川流不息的人,留在眼底很多葱茏茂密的绿色。某个转角会突然出现一树让人惊喜的大红木棉花。皮肤也在温暖的气候里,规律的生活中曼慢好起来,我有打开窗,站在外面呼吸下凉风。



     很多年,很多事,就仿佛被风带走了,以前会希望不留痕迹,那时很多痛。现在会感谢那些模糊不曾颓败的琐碎记得,让时光不只是留白。因为不会痛了,会有更多懂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