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上11点,德克士餐厅。我静静的坐在里面看杂志,是很老的杂志,2005年期的。
就在我万般无聊的时候,德克士看店的大叔突然大吼一声,冲了出去。从声音的分贝数和他正色的表情判断,事故非同小可。小偷?有人当街行凶?不得而知。我跟这位大叔还算熟,所以也出去看看,怕他真的吃了亏。
事实上,我的担心完全多余。对方是一个身量瘦小的年轻人,十七、八岁的样子。被打落的眼镜掉落在路边,低着头,嘴里说着对不起之类的话。大叔还是不依不饶的拉着他不让他走,我搞不清状况,只是那么在旁边站着。
这时过来一个中年妇女过来劝架,说不就是两个瓶子嘛,何必跟一个孩子计较,反正你也打了他了之类的话。大叔仍然不解气,说不是钱多少的问题,性质不一样,私自拿别人一分钱也是偷之类的话。
我明白了,原来这位大叔有收集一些空饮料瓶,赚点“外快”的习惯。每次都把收集的空瓶子放在门口自行车的篮子里,谁知很多次都被人当成垃圾给拿走了,大叔很恼火。这次终于抓了个正着,当然要好好教训他一下。
中年妇女帮那个年轻人找到被打落的眼镜,让他走了。大叔也回到屋里面。我不是很赞同他的做法,又不好去责怪他,所以我没有跟他搭话,继续回去看我的过期杂志。我的眼光落在书上,心里想的却全是刚才发生的事情。路边的自行车,车筐里有两个空饮料瓶,一个人过来,把它拿走了。真的有那么严重吗?
我突然想起鲁迅先生的《闰土》,里面年轻的闰土有一句话说:走路的人口渴了摘一个瓜吃,我们这里是不算偷的。我相信这样一篇中学的文章在现代人的脑海中一定没有什么印象了吧。
继而我想到了这个年轻人。我可以确定他是个正常人,身量虽瘦小,但肯定没有残疾。戴着眼镜,应该受过一定的教育,却要通过捡空饮料瓶生活。是应该责怪这个人,还是应该归罪于这个社会?当年轻的梦想破灭之后,继而受到社会的冷遇,接下来他的道路将会走向哪里?一定要让他从这种环境中成长为一个对社会充满爱心的人,是不是要求高了一点?
晚上12点,往家走。路边一个商店依然还在营业,旁边挂了一个小黑板,写着:真烟真酒。
乍一看,没什么。仔细一想,不对劲。商店当然要卖真东西,就像买东西要付钱一样,需要写出来吗?难道没有挂上这个牌子的就是假货吗?
第二天听广播,偶然听到一个消息:一个法国的(似乎是)演奏家,在南京一个剧院演奏古典音乐的时候被当场气哭了。因为在他演奏期间,有手机铃声不断响起,有人打电话,有人聊天,甚至有孩子在板凳上跳上跳下。
我没有去过所谓的发达国家,不晓得他们的社会。但是我生活在这样一个所谓和谐的国家里,听到的却全是不和谐的音符。各种各样,令人匪夷所思的音符,让人大开眼界,简直太有创意了。
不说了,一个连自己肚子都填不饱的人,说了也是屁话。况且,我有说的权利吗?我还是做一个安分的良民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