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的下半年,一直在不停的忙碌着,但不充实。因为无所收获。却产生了厌倦。
2006年11月20日正式向公司(我正式工作的第2家公司),提出了辞职。
从我进入公司一开始,就一直在误会中继续着,3个月的试用期被无缘的延长1个月,同时被冠名“工作态度有问题,不主动,不积极”
那段时间很痛苦,为什么会这样。但我还是坚持了下来。
转眼间在公司已经1年半了。我不会表现,但我的工作态度是认真的,工作效率是很高的。
但不明白为什么同事涨工资,没有我的份,当时给我的解释是,我的时间不到一年,承诺1年到了给我提。那好。我就等到1年后再提。
一年也到了。当我的提出的时候,又有许多的条件。同时又例举出我的N项罪名。当我反问,同事真得做得比我好很多吗?他们是无言以对的。
当我提出我不准备续签时,他们又千方百计的想出种种来“承诺”我。
事隔一个月的今天,我正式提交了。并且心意已绝,坚定不移!任何因素都无法让我再回头继续从事这份工作。
昨天他们又找我谈了。但我无所谓了。尽他们说尽天下最美的语言。对我来说都是无所的事了。而且我只能用一笑置之。
倒是同事的一句话让我感觉到委屈与心酸“又一个真正干活儿的人走了”。
为什么同事都是觉得我是认真好好干活的。领导却不这样认为呢。而且在他们眼里我全是不好。
我还有什么理由留下来吗?没有。一点点也没。
1,从一开始就被认为不积级工作/态度有问题。
2,同工不同酬/并且差距明显
3,当主动争取个人利益时,仍然被认为不积极。达不到要求
4,找不出自己比同事的工作差距。相反,有过之而无不及
5,已经没有太多热情在此工作上面
综合以上内因和外因。我决定头也不回的离开。即使公司开出5K以上的薪资:)
posted on 2006-11-22 11: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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