久未更新博客,今日写的一篇有点杂且乱,其中基本都是抨击之语,可能会引起某些人的不适,希望读者自己斟酌。其中包括如下几条
* 对【屈原】、【范仲淹】的另类反思
* 对高考署名权案(2007-07-24《京华时报》A9版)的看法
* 对D字头列车所谓的‘站票也没有危险’以及增加D字头列车长度的看法
* 对孕妇是否真的需要别人在办公室为其倒水的看法
1、前日想及【屈原】、【范仲淹】二位贤人,虽然我很久以来都认为他们是个大贤人,非常了不起。可是突然觉得他们似乎有点自怨自艾的意思。我们先看看他们想法,一个是【众人皆醉我独醒】,一个是【居庙堂之高,则忧其民;处江湖之远,则忧其君】。这两句我不知道各位如何理解,对于前者,大家都知道:最后因为不得志郁郁而死。我想说,屈原君,你何必如此清高气傲呢?国难当头,匹夫有责,更不要谁你这样的贤人达士了!你一死了之,落了个千古美名!可是,国家谁来拯救?!我认为,既然你是贤士,就应该肩当起救苦救难的角色来【众人皆醉,惟你独醒】你更应该像鲁迅一样,来唤醒他们的沉醉!而不是一个人去跳河自杀!
再来看后者【范仲淹】范老先生,一声也是文韬武略无所不能,可是呢?也是基本毫无建树(除了诗词)。我认为他的这两句诗词也是很能说明些问题【居庙堂之高,则忧其民;在山川之远,则忧其君】,这就更不好了,我认为他应该【居庙堂之高,则奉其君,治其国;在山川之远,则顾其民,使其强】,这才是达士贤人应该干的事情。
2、今早看到《京华时报》说一个记着为了讨回自己文章的署名权通高考办打起了官司。而高考办则以【高考使用的文章惯例不署名】来应对!这是什么逻辑?惯例就是合法的?惯例就可以不顾著作权法?!惯例就可以无视别人的劳动成果?!难道村子里有恶人甲,甲隔三差五的揍村民一顿,那么如果村民状告恶人甲的话,恶人甲也说一句【我揍他们是惯例】难道就无罪了?!谬论之极!官本位之极!
3、前一段,天津到北京之间的乘客开始增多,D字头列车开始增加站票,记着对此事采访了火车站人员“D字头高速列车增设站票,是否会对站着的乘客造成危险(毕竟说的是时速200KM/H以上)?” 火车站“不会的,因为现在D字头的列车时速基本都是在200KM/H以内的。”。呜呼哀哉!为何要增加昂贵的D字头列车?为了提高速度,增加运载能力!可是倒好,一列只有8节车厢的高速列车其实也没有高速运行,问题何在?!
今天又冒出来增加到16节车厢,看来是真的不打算提高速度,就打算按照T K型列车的速度来跑了,那要D字头的意义何在?!只是为了向某些国家炫耀中国有了高速列车?还是某些人中饱私囊?我们不得而知。
4、最后一个是生活琐事。由于看到有人讨论孕妇问题,我还真想说:‘孕妇,你还别真把自己不当回事儿’! 你敢于在炎炎烈日之中,敢于在拥挤的公交车上,敢于在繁忙的公务之时来上班!我真是想对你说:“你对自己不负责,你对你家人不负责,你对你的宝宝不负责!”。别的城市我不了解,北京的公交车,城铁,地铁是何其拥挤!及时有人让座,难道你不需要自己用力的挤上车?万一你的大肚子被挤流产了,陪你再多的钱有用吗?!所以,我想说请尊重你自己吧! 至于办公室帮孕妇倒水,我觉得那是倒水的人自己贱!孕妇既然能够【过五关,斩六将】的一路挤杀到办公室,难道没有能力自己去倒水?开玩笑!所以,请收敛你们自己的作为吧。
最后声明,如果某些人反感,请自行离开,毕竟这里是个人博客,不是公众论坛,拒绝恶意诽谤。
posted on 2007-07-24 08:59
老韩 阅读(2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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