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说笑的哦。
做一个未婚妈妈,这个念头很久以前就在我脑海里盘绕。
应该是初中开始有这个念头,只想有一个属于自己的孩子。
我幻想着,他的鼻子,眼睛,皮肤。
到底有多少样是来自我的基因。
听说现在有种技术,在骨髓里提取一种物质,就可以制成精子,但是生出来的只能是女孩。有点可惜了。
因为我想要一个男孩和一和女孩。
好字是这样来的,
一个女一个子,就是好。
后来我只想做一个不婚妈妈。
恋爱过,发觉自己很难去适应别人,别人也很难适应我。
不想再对爱情失望,也不想再对男人失望,
所以只选择“要仔吾要公”。
呵呵,
以前只听过“要仔吾要la(母)”,
看来现在要我来刷新这个说法了。
前几天跟一个朋友聊过,原来她的想法和我是一样的。
都只想要孩子不要男人。
这个社会究竟是进步还是退步了,居然产生我们这些人的奇怪想法。
想要单独养孩子,并不是件容易的事情。
最困难的是经济条件,我得好好准备准备。
最后,还得研究怎么把那个男人敲晕,达到自己的目的。
不知道这样会不会是一种犯罪,因为这样是私盗他人财物。
哈哈。。。
posted on 2007-04-24 1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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