终于弄到自己的BLOG,高兴。
浏览器里面随便查一点东西就进了人家的BLOG。
糊里糊涂,看了老徐的BLOG,随便看了一下就从头到尾读完了,才女,而且有思想。本来就挺喜欢这个人,看到人家的BLOG更觉得有生活的原味了,不像以前老觉着人家是明星,那会不会和我们一样的生活爱好,或者细节?
人家的BLOG留言人也蛮猛的,一段文字刚出来就已是200多人来抢位子,哈哈,不过他们都觉得抢的是“沙发”,有意思。
我看过两个的BLOG,一个是老徐的,一个是一个男生的,记不起名字,全部都看完了,没有习惯留言,就没有留下任何痕迹。喜欢就行!
那个男生,也是在上海吧,体贴温暖的握着玖瑰接女朋友下班....... 感觉COOL......,而且专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