颖是个很有才华的女生, 写得一手好文章。
她写很多故事。 那些遇见的人,路过的风景,曾有的感悟。可是奇怪,她从没写过我;同样,我的文字里也很少出现她。大概因为实在太熟,彼此又都是很多故事的人,所以百感交集,无从下笔吧。
某回凑在一起聊天,问起为什么她新近的段子大都带点黑色的情素。 她说“因为开始了解死亡的真实性及不可抗拒”。而我深信死亡的力量过于强大,让人心存敬畏,所以不可轻易面对.
忽然心血来潮,与她说"既然我们注定是无法超凡的小女子,又何必费神费力去思考这些终究不得其解的深刻主题?不如你写我啊,你还从来没写过我呢!"
于是,就有了下面这段文字。
呵,果不其然,话匣子一开便收不住。可写的太多,这般长篇大论才只是开场白而已。只好改成连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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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我叫她春儿。
上学的时候我趿拉着个拖鞋蓬头垢面地从楼上跑到楼下她宿舍门口大声地叫她老朴。 我男朋友小宝喜欢叫她明明。他在这么叫的时候,就会脸红。
我头一次这般像给别人写婚姻介绍信似的介绍别人,所以写出来的话有些像摆在化妆台上的卫生纸,被略带龌龊地揉成一团,褶巴巴地不自然。但是她央我写她,她希望这世上唯一一个能读懂她,看得到她所有快乐与不快乐的女人写她。让她可以从别人的口里听见自己对自己的说话。于是,这世界就显得大了。
我实在是想不起来是怎么认识她的。只记得上大学的时候,学机械寥寥无几的女生里她是最扎眼的一个。军训的时候,在一大片葱绿的傻堆儿里,独她一个白净净的人儿明晃晃地露出两排小牙甜美地笑,清新自然。让那些男人们只能钻到土里半截然后再抬起头擦亮眼睛地望着她,让我们这些学理工的粗拉女人慌不及地抖搂开宽大的军服掩住自己歪遢的身型。当时,我就觉得,她简直成了芋头地里的玫瑰。
我相信在那天晚上,她就成了无数毛头小子春梦中的女主角,也成了他们在青春正盛的人生中最渴望摘及的第一朵花。而女人们呢,则开始忐忑不安地照小镜子,试图用廉价的塑料小梳子把刘海弄成春儿那样温柔又不失风骚的自然模样,睡前还窝在卫生间的镜子前不肯挪地方,一遍又一遍地效颦。
春儿可能自己并不清楚,她并不需要做什么就已经成为“公害”。
我想,我那时也算是不畏强势,不然怎么就莫名其妙地和她“恶”交了呢?狐朋狗友地牵扯到现在。恶好恶好的。我知道,她要是看到我这么说,肯定小眼一翻,咧个嘴尖声尖气地说“那是自然,当时看你太土包,我那是想拯救你。”然后一拳顶在我肩胛骨下方一寸的地方开始大笑,最后终于露出两排小牙。她的快乐是清冽的,芬芳的不带有任何幻觉。
posted on 2006-03-21 1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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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的怀抱更温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