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当我受到经验的教训之后,才深悟得日常生活中所习见的一切东
西,都是虚幻的、无谓的,并且我又确见到一切令我恐惧的东西,除了我的
心灵受它触动外,其本身既无所谓善,亦无所谓恶,因此最后我就决意探究
是否有一个人人都可以分享的真正的善,它可以排除其他的东西,单独地支
配心灵。这就是说,我要探究究竟有没有一种东西,一经发现和获得之后,
我就可以永远享有连续的、无上的快乐。
(二)我说“最后我就决意”这样做,因为初看起来,放弃确实可靠的
东西,去追求那还不确定的东西,未免太不明智。我明知荣誉和财富的利益,
倘若我要认真地去从事别的新的探讨,我就必须放弃对于这些利益的寻求。
假如真正的最高幸福在于荣誉和财富,那末,我岂不是交臂失之,但假如真
正的最高幸福不在于荣誉、财富,而我用全副精力去寻求它们,那末我也同
样得不到最高的幸福。
(三)因此我反复思索有没有可能找到一种新的生活目标,或者至少确
定有没有新的生活目标的存在,而不致改变我素常生活的秩序和习惯,这是
我所屡次尝试的,但总是没有成效。因为那些在生活中最常见,并且由人们
的行为所表明,被当作是最高幸福的东西,归纳起来,大约不外三项:财富、
荣誉、感官快乐。萦扰人们的心灵,使人们不能想到别的幸福的,就是这三
种东西。
(四)当人心沉溺于感官快系,直到安之若素,好象获得了真正的幸福
时,它就会完全不能想到别的东西。但是当这种快乐一旦得到满足时,
极大的苦恼立刻就随之而生。这样一来,人的心灵即使不完全
丧失它的灵明,也必会感到困惑而拙钝。对于荣誉与财富的追求,特别是把
它们当作自身目的,最足以使人陷溺其中,因为那样它们就被当作最高的
善。
(五)然而人心陷溺于荣誉的追求,特别强烈,因为荣誉总是被认为本
身自足的善,为一切行为所趁赴的最后目的。而且我们获得荣誉与财富,不
象获得感官快乐那样立刻就有苦恼与悔恨相随;反之,荣誉、财富获得愈多,
则我们的愉快愈大,因而我们想要增加荣誉、财富的念头也就愈强烈。但是
当我们的希望一旦感到沮丧时,极大的苦恼便跟着发生。荣誉还有一种缺点,
就是为了追求荣誉,我们必须完全按照人们的意见生活,追求人们通常所追
求的东西,规避人们通常所规避的东西。
(六)现在我既然见到,所有这些东西实在是寻求别的新生活目标的障
碍,而且不仅是障碍,实在是和它正相反对,势不两立,二者必去其一,因
此我不能不考察一下,究竟哪一个对于我比较有益;因的,象前面所说过的,
我好象是自愿放弃确定的善而去追求那不确定的东西。但是当我仔细思考之
后,才确切地见到如果我放弃这些东西,来从事新的生活目标的探求,则我
所放弃的就是按本性说是不确定的善,象上面所指出的那样,而我所追求的
却不是在本性上不确定的善,(因为我要寻求的是持久的善,)只不过获得
这种善的可能性却不很确定罢了。
不愧是创造了相对论的爱因斯坦,虽然不是哲学家,但那最后一段的辩论,
也真是反反复复相对来相对去的啊。颇有哲学家的味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