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蛋,难道我成徐静蕾的粉丝了?应该不会,我都老得一塌糊涂了,再做这种头脑发热的事情可是大大地丢人了!
一边自己否定着,一边手指下意识地去点她的blog,这个动作早已娴熟到不需大脑的介入。
页子才刷出个头,我就吓一跳,这么丑的照片?谁呀?揉揉眼睛再度观望,这才肯定确是老徐没错。
my god! 这鬼脸做得!皱鼻子,眯缝眼,还瘪叽着嘴,要多搞怪有多搞怪。菩萨保佑~自毁形象到这地步的PP也敢贴?
然后,我开始笑,笑得浑身发抖。短暂的错愕之后,倒是发现那表情淘气可爱至极。
这妮子,有个性,老夫喜欢!
糟糕,这么说来,我真的成她粉丝了?
想了半天,终于又找到摇头的理由。
自作多情地美了半天——洒家喜欢老徐,那可不是追捧一个明星的那种喜欢,是喜欢自己失散多年伙伴的那种感觉。
熬夜睡懒觉外加带点小脾气,多少女孩子有的毛病,她有。
作为一个好博客,入微的观察力,丰富的思想,流畅的文笔,她也有。
最难能可贵的是,她还有平和的心态。
其间,也去过另外一个当前当红的人气女星的blog,无非说今天飞哪哪哪了,参加了啥啥啥,露了什么脸,见了多少粉丝之类,之后就再不想去看了。
第一次看到老徐的blog,也不记得是谁从QQ里粘了地址给我的。
当时,洒家对新浪的博客很不感冒。加之刚好看了一篇嘲讽文,描写他们如何为了凑指标,硬把搜狐老总拉下水,此后就越发对名人博客这种哗众取宠的东东看不惯了。记得当时愤愤地敲了几行字——“blog果然是个好东西!没名的可以借他成名,有名的也可以继续招摇,其实都没看见新浪在背后偷偷地笑!”
到了现下,咱总算不敢再大放厥词了,毕竟,咱也在这找到了乐子,看了人家的眼断,老夫还是夹起尾巴做人微妙。
嗯,老徐~老夫喜欢之~
posted on 2006-01-20 09:06
木头 阅读(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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