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些艺术品,主要以表面的‘形式’来打动人,一条优美的曲线、一系列平稳而又流转的图案、一张阿拉伯风格的地毯、一个古希腊奥尼亚式或科林斯式的建筑柱头,这些东西,以其形式的和谐、优美,使人沉浸在一种单纯而明净的愉悦中,这种形式上的美,是最为标准的‘优美’。”——《美学》朱立元编。
所谓形式上的美,具代表性的是那些图案美。如各种花纹,几何图形等。承认这些具有美,仿佛等同于承认有纯形式上的美。我记得读过一个更合我心意的解释,说是:内容沉淀为形式。
这句话有些废解。
举个例,一个完美的圆弧,何以引起美感?按《美学》里面解释,则是以其形式的和谐、优美。进一步问,何以引起和谐、优美之感?我画过一个圆,问我的小侄子,他直告我是一个“日”。这个圆在他看来,就不仅有形式了。
所有人都是孩子。(我不是说曾是。)假设你一睥身后,然后叙述你看到了什么。以一般人来说,必定会有所遗漏。譬如椅子后面有一个三角形的阴影,你说没看见。从生理学物理学上来讲,物品通过光在眼睛里面成像,并不会有所筛选。之所以你看到某物,看不到某物,是因为信息量太大了,强势的被突显,弱势的就被淹没。以我的想法,心理上的反映也是如此。一个圆,反映在心里,是一道用铅笔画成的纤细线条,是黑色的弯曲物,是太阳,是月亮等等。某些信息被淹没了,但仍实在地存在。
我这么说的意思是,谁看到了这道弧线,都和我的小侄子一样,在心理上有一个太阳的反映。它也许被忽视了,但存在着。这可以叫做深层心理,是潜意识的一种。这种深层心理有两个解释:一说它是先天的,来自人类历史发展在人类身上的沉淀。一说它是后天的,来自共同的成长经验,相似的环境。无论如何。
这个圆并非是纯形式,它的内容有些奇特,不存在于本身,而存在于审美者。这个形式并非天然地存在,而是内容消解,存在物抽象化的产物。
在我看来,和谐是与人的某些经验或心理相呼应,优美则是体验到和谐之故。假如溯源而上,在人类历史上不曾存在对应物,则不有和谐之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