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笔很锈,写的过程经常凝滞!东摘西摘的,好歹凑合了,不枉我决心练笔的心思!惭愧啊,这么一件本来是有千言万语要说的事情,居然举步维艰!但愿还能凑合,但愿会继续坚持!
北大医院非法行医案
北大医院非法行医案,一位北京大学的医学教授,因为医院非法行医,最后死在了北京大学第一医院的手术室里。令人更加愤怒的是,这件事发生近四年以后,在北京大学第一医院这家三级甲等、全国赫赫有名的医院,非法行医情况竟依然普遍存在。
这是大多数媒体报导的描述,我仔仔细细看了一遍事情的经过。熊卓为,女,时年49岁,是北京大学的一位医学教授,在北京大学第一医院心血管研究所任研究员,她关于脂蛋白的研究,获得了2个国家自然科学基金。2005年12月,熊卓为到北大第一医院治疗腰疼,手术后第7天,熊卓为抢救无效死亡。诊疗经过,因腰椎轻微滑脱入院,次日接受骨科手术;术后两天有脚肿胀,第三天,肿胀波及腿部,医生给予止痛药处置;术后第五天,呼吸困难,吸氧六小时;1月31日,病危,被实施ABC抢救,此过程造成肋骨胸骨骨折,然后刺破心包,刺破心脏,同时又造成肝脏破裂,最终还是由于肝脏破裂大出血无法止血而放弃抢救。北大第一医院的结论,手术后并发症肺栓塞,抢救无效死亡。
北大医院麻醉科主任公开发表的一篇文章,分析忽略抗凝导致死亡的严重性,作者引用的这起死亡事故的主人公,就是熊卓为。文章里边清清楚楚地讲了,她的肺栓塞的发生,讲的这是高危病人,容易发生肺栓塞,他们没有采取任何抗凝的措施,第二他这个里面也证明了一点,这个肺,两个肺动脉并没有完全栓死,只栓了一个,另外一个还可以流通,那时候抢救是可以抢救得了的,如果当时不把心脏按破,不把肝脏按破,把那个肺栓一取掉她根本不会死。
北京阜外心血管医院院长胡盛寿参与了熊卓为最后的抢救。“这个整个给她做完手术以后,术后的处理常规有问题,他没有给她抗凝治疗,明明一个高凝状态,做骨科手术长期卧床,不给她吃抗凝药,这是直接导致她肺栓塞形成的原因,抢救的过程当中,又使用非医疗人员进行抢救,导致抢救失败。”
我震撼,北大医学教授死在自己院校直属的医院!我震撼,术后常规处理都有问题!我震撼,这个年轻的生命死于粗鲁的抢救过程!我震撼,医院视修改病历记录如家常便饭!我迷惘,我心寒,我后怕,如果有一天,我或我的亲人遇到了这样的事,那会是怎样的无可奈何,无能为力,自抚伤痛!中国有句老话,自古民斗不过官。主人公及她的丈夫都是社会上比较有身份和地位的人,在随后的四年中,熊的丈夫一直锲而不舍的追查真相,寻求法律援助,然而,他们面对的是国内知名大学,权威医院,法院一审判决,北大第一医院的诊疗跟熊卓为的死亡有因果关系。仅此而已!我们等待二审!
以上是作为普通患者的我跟所有非医学人员有的共识和愤慨,同时作为一个从事医学相关而非临床工作的人,我想,二审,依然不会有所谓的认定北医非法行医结果。我也曾在医院实习过,写过病例,开过处方,观摩过手术和抢救。在我的印象中,上级医生作为老师,对于学生是十分敬业的,他们总是力求做到最正规、最科班,不遗余力的给机会让作为学生的我们上手实习,当然,指导老师一直都在身旁,类似文中的非法行医描述还真的没有!我在疑惑,北大更加有名,内部规则不一样?还有,这起事故的报道,它关注这件事情的态度和认识,让我这个曾经接触过临床实习,如今经常以既能理解病人又能理解医生自居的人有了一个新的认识:危重病人也是有知觉的,生命珍贵而脆弱这里可见一斑,当大家在实施轮流抢救的时候,那个垂危的生命其实真的很痛苦,但却无法用任何形式与人交流!推崇以脑死亡作为判断死亡的标准,支持安乐死,最小程度的减轻死亡过程中的痛苦!
不管怎样,逝者已逝,留给人的伤痛与遗憾亦将随着时间而消逝,所有舆论与法律的声音其实都只想要换来很简单的结果:做好分内事,不玩忽职守、恪守职业底线。当老师的,教好学生;当医生的,看好病人;当官员的,克己奉公!如此,就不会有那么多冲突纠纷、事故隐忧,就不会人人自危、命如草芥!
posted on 2009-11-09 14: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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