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西南林学院人文社会科学系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方案
一、 活动主题:
禁毒防艾 普法宣传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
二、 活动目的: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提出的五年内在全体公民中普及基本法律常识的要求:树立青少年社会主义荣辱观;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农村法制建设,深入开展农村普法教育,增强农民的法制观念,促进城乡统筹发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拓展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引导大学生在实践中熏陶思想感情、充实精神生活、提高道德境界、增长知识才干,广开思路、大胆探索,开展普法教育活动,提高思想政治素质,使大学生树立起与社会进步和发展相适应的民主意识和法律意识,从而推动社会精神文明建设。
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是党中央适应经济社会发展新阶段的要求,实行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方针,实施统筹城乡协调发展方略,实现经济社会又快又好发展,让广大人民群众共享经济发展成果,如期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宏伟目标的重大战略决策。一定要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的全局出发,深刻认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提高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通过组织开展禁毒防艾宣传教育深入学校、深入农村、深入社区、深入公共娱乐场所“四深入”活动以及组织实施禁毒防艾志愿者行动、大力开展针对青少年尤其是在校学生和高危人群的重点宣传教育、全面落实毒品违法犯罪举报奖励制度和组织开展艾滋病系列健康教育活动等方式,充分调动广大人民群众支持参与禁毒防艾工作的积极性,在全社会营造打好禁毒和防治艾滋病人民战争的良好氛围。
三、 活动组织:
指导老师: 赵乐静
团长:庄 辉 副团长:李国新
组成人员:梁文龙 刘畅 魏 磊 李 佳 张 文 岳 盛 刘明晶 李珂静 房 帅 吕云金 郑智磅 范家存 徐丽娜 毛舒琦 刘书义
四、 活动内容:
第一部分:禁毒防艾
1、包括设点,宣传禁毒防艾知识;
2、禁毒防艾常识讲座。
第二部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
1、对森林防火与生态保护等有关知识进行宣传;
2、送科技到户,鼓励广大农民运用科学知识脱贫致富。
第三部分:普法宣传
1、法律宣传:包括设点,发放法律宣传资料、制作宣传栏、张贴宣传图片等;
2、送法到户,入户访谈,走访调查等;
3、法律宣传讲课及相关问题解答(指导老师);
4、力所能及的提供一些必要的法律援助。
第四部分:义务支教
1、集中并组织当地小学生和中学生,进行课堂辅导,课外交流,以充分发挥他们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2、走访每家每户,在群众中普及家庭教育对少年儿童成长的重要性。
第五部分:其他部分
1、真情交流:和当地中小学生进行真诚的,有目的有主题的交流活动,加深他们对先进文化和大学校园的向往,以次激励每一个山区孩子刻苦学习,奋力拼搏的斗志;
2、调查整理:将当地群众学习、生活、生产中出现的各类问题记录并整理,作为社会实践所得的重要资料,有机会可交予相关部门;
3、文艺晚会:准备一些文艺节目,在即将离开的时候和大家一同欢聚,相信那样一个温情的画面更能拉进彼此心与心的距离,让本次活动再次得以升华;
4、通过娱乐或者比赛方式,赠送书籍、文具等,以便调动参与者的积极性。娱教结合,使活动更具生命力。
五、 具体要求:
1、实践团队与大理弥渡县团委及司法局联系,获得相应咨询和帮助。以与专业有关为基本准则,结合实际开展的广泛社会实践,鼓励同学为贫困地区提供服务、援助,鼓励同学为贫困地区提供服务;
2、服务内容多样化,如专业实习、生产劳动、志愿服务、义务支教、环境保护、公益活动、科技服务、宣传服务、文化服务等;
3、社会实践的时间十四天左右;
4、每位同学在实践中要文明礼貌,谦虚好学,踏实肯干,体现现代大学生的风采;
5、记录暑期社会实践相关的资料、图片、照片等;
6、团队每位成员接受统一指挥,统一安排,统一着装。
六、 经费预算: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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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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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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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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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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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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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9.50*17=135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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往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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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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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装,帽子与印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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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00*15=67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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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15人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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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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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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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50*14*15=178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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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14天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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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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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用药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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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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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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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传用品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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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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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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赠送书籍与宣传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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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0*40=3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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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传画2.00*50=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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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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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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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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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5001.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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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南林学院人文社会科学系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团
二OO七年七月十二日
posted on 2007-07-21 1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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