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时候跟奶奶去她娘家小住,有一次一个表姨中午喝了很多酒,结果醉到给人扶到床上,乱说胡话。我看她辛苦的呕吐着,众人忙乱的围绕在她身边照看着,很纳闷的想着:为什么大人们喜欢喝酒呢,而且还喜欢喝到醉?那种一股子酸味的啤酒,为什么有人喜欢呢?而那些跟家里煮茶用的酒精一样的东西,他们为什么喝得那么享受的样子呢?小时候总有太多的不明白了。
后来长大了,渐渐也学会了喝酒,终于明白为什么人会爱上酒了。与其说酒喝起来很好喝,还不如说是喝酒后那种轻飘飘甚至什么都不知道的感觉让人迷恋,因为在我看来,酒肯定是没有可乐更没有老火靓汤来得好喝,我坚信从人的本能来说,甜的刺激会比酒精的刺激更令人愉悦,这从一两岁的孩子喜欢糖水却厌恶啤酒可以看得出来。只不过当人们渐渐习惯了酒精的味道,便为酒精中所含有的各种杂味所迷惑,能够品出不同酒的“香味”了。越是纯粹的东西越难使人喜欢,除了金子,或许水也是个例外。啤酒现在成了一种饮料,因为它的酒精度很低,喜欢它的人喝起啤酒来,就像孩子们喝可乐一样。而中国传统的白酒,也令无数此中爱好者为之神魂颠倒。然而在当今社会中,酒的作用更倾向于人际交往中的媒介。它实在是个好东西,陌生的人们同一饭桌上,几杯酒下肚之后,便仿如数十年的老朋友一般。酒酣耳热之后,想办的事自然也就办成了。而当酒醒之后,那勾肩搭背说的山盟海誓,也都不值一哂。
我一向认为,喝醉的人不外乎两种:一种是自己喝到醉的,另一种是未喝先醉的。俗话说酒不醉人人自醉,未喝先醉的人,往往在杯盏间,早已将时光遗忘,酒的多少对他来说只不过是血液中酒精的浓度而已,他的脑海早已一片模糊,梦里不知身是客,今宵酒醒何处?自己喝到醉的人,要么是春风得意马蹄疾,要么是伤心失意黯然魂销,最终的结果都是酩酊大醉,过后又是一尾活龙。
其实我并不讨厌喝酒,气氛好的时候,跟好朋友一起的时候,喝上两支啤酒,吹吹水,其乐无穷。一个人不爽的时候,提着啤酒上天台,一人独饮,也另有一番风味。不过我受不了的是,饭桌上有人借酒发酒疯,或者乱不择言,又或者乱套近乎。即使你无法优雅的醉酒,也要极力装出一副模样出来,切不可丢了自家脸面,扫了众人兴致。
posted on 2008-11-27 23: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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象形思維